战国时期“法家”的中心思想与主要内容是什么?“法家”的治国之道

2021-01-21 09:56:24 作者: 战国时期&l

  战国是一个大革新的年代。铁制东西的遍及大大提高了出产功率,使单个家庭得以成为根本的出产单位。战国时期法家先贤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乐毅、剧辛相继在各国变法,废弃贵族世袭特权,能够使布衣经过开开荒地、取得军功等途径成为新的土地所有者。让国人布衣有了当官的时机,瓦解了周朝的等级原则。从根本上动摇了靠血缘枢纽维系的贵族政体。布衣的政治代言人是法家,法家的政治标语是“缘法而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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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法则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大众者也。”法的效果是束缚大众的行为。而君王具有权势能够赏罚违法之人,能够奖赏制服王法的人。经过赏罚来催促大众的理论根据是人道趋利避害。一起韩非子还弥补道:“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圣人治国的办法,不是依托人人为善,而是使人人不作恶。一国之内为善的人不行胜数;使少量作恶的人不作恶,国家便能和平。君王治国,是依托世人的力气并使(那小部分作恶的人)去除恶。所以,(办理一个国家)不要老是着眼于发起好的品德,而应致力于树立(那办理少量作恶者的)条文。据此推论,君王只需把握法则,以法治民,社会就会全国和平,而只以宣传好的品德教化来办理国家是白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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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循名而责实

  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说。君王需求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而担任必定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结其职务所要求的各项作业。君王的责任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或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作业已经在相关法则中明确规定,君王只关怀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至于怎样完结作业要求,是臣子自身的事,不需求君王辅导。君王要做的仅仅:完结使命有赏,完不成使命受罚。关键是君王怎么挑选适宜人去担任某项职务。“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妥其事,事不妥其言,则罚。”这样,能者居上位,无能者筛选。

  好利恶害

  法家以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许“就利避害”的赋性。管仲曾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招引他。打渔的人不怕风险,逆流而飞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寻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维,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因此,法家将“好利恶害”得人道与国家富足结合起来,用恩赐、惩罚诱使、唆使人们“耕”、“战”、“告奸”,但凡出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露违法违法的,都能够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管身世怎么,只需尽力依照国家的法则去做,就能够得到荣华富贵,而国家也就富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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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道不法古

  法家对立保存的复古思维,建议锐意变革。他们以为前史是向前开展的,全部的法则和原则都要随前史的开展而开展,既不能复古后退,也不能泥古不化。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建议。韩非则更进一步开展了商鞅的建议,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保守的儒家挖苦为刻舟求剑的愚笨之人。

  势术法结合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别离发起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维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维。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驭群臣、把握政权、推广法则的战略和手法。首要是发觉、避免图谋不轨,保护君主位置。今世学者刘木鱼(刘铎)在《不合法非人治》中说到:“法之卫意,在乎君政,政之所为,在乎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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