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让儿子掌握兵权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不只是集权,更深层用意

2020-10-15 17:39:46 作者: 朱元璋让儿子

洪武九年(1376),一位名叫叶伯巨的明朝低级官员,胆大包天地上万言书指责皇帝朱元璋施政中的三大弊端,即“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刚愎自用的朱元璋自然无法容忍如此尖锐的批评,叶伯巨最后落得瘐毙牢狱的下场。但解决了指出弊政之人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三大弊政尤其是其中的“分封太侈”,不仅成为整个洪武时期的政治基调,更伴随明朝近三百年统治始终……

实际上,与其说朱元璋分封诸子的渊源上可追溯至西周,并附会了汉制,倒不如说他是受到了元代蒙古制度的影响。蒙古自成吉思汗兴起漠北以来,将领地视为“黄金家族”的共有家产,分封给诸子、弟,组建各“兀鲁思”。“太祖皇帝(成吉思汗)初起北方时节,哥哥弟兄每商量定,取天下了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贵。”元朝建立后,由于汉地并无北方草原那样的广阔土地可供分配,元世祖忽必烈在坚持家产制传统的前提下,借鉴汉族政治文化中加强皇权的思想,着力培养诸子势力,以其出镇地方,充任地方军事长官,拱卫皇室,从而建立了新型的分封制度——宗王出镇制度,出镇宗王在地方上代表皇帝镇戍一方。元朝享国近百年,家产制传统与宗王出镇制度想必给包括朱元璋在内的汉地民众留下了深刻印象,特别是元代镇南王、宣让王便管辖江淮地区,后者还曾参与平灭元末农民战争。如此一来,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继承蒙元家产制传统,模仿宗王出镇制度的形式大行分封,实是当时顺理成章之举,就连明初群臣也将朱元璋行分封视为元代分封之自然延续,而不加反对。

或许,最能体现朱元璋分封诸王与元代宗王出镇之间渊源的就是,明初亲王与元代宗王一样拥有指挥一方军事的权力。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下令设置亲王护卫指挥司,每王府设三护卫,卫设左、右、中、前、后五所,所千户二人,百户十人,又设围子手二所,每所千户一人。若按明代每卫5600人计算,那么,13个塞王各领三护卫,兵额则为218400人;若将洪武分封的24位亲王均以领有三护卫计算,则纯为宗室控制的兵额超过40万人。实际上某些塞王所领之兵远在三护卫之上。比如肃王“就藩甘州,诏王理陕西行都司甘州五卫军务”;庆王“就藩宁夏”,诏王理庆阳、宁夏、延安、绥德诸卫军务;宁王就藩大宁,为边塞巨镇,“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所属朵颜三卫骑兵,皆骁勇善战。”朱元璋在《祖训录》中更对藩王的军事权力做出了明确规定:“凡王国有守镇兵,有护卫兵,其守镇有常选指挥掌之,听王令旨。凡百征进,若合于理,惟命是听。其护卫系本国军马,并从王调遣。”根据这项规定无论是王国的护卫兵还是由朝廷派往镇守于藩封的守镇兵,都由亲王掌握。地方镇守官即使得到了皇帝的御宝文书,也还须有亲王的令旨,才能发兵。

明鲁荒王谥宝印

亲王领兵,所为者何?在朱元璋的构想里,儿子们握有兵权,对外可以“防边御侮”,对内则能“藩屏帝室”。这两个任务,在洪武年间,看起来都完成得不错。在边疆上,明朝虽将元廷逐出长城,但后者退回蒙古本部之后,继续保持“大元”国号(史称“北元”),亟图卷土重来。偏偏明朝建都应天(南京),距北陲太过遥远,鞭长莫及。但遏止故元的再起,对明统治者来说,又是关系到巩固统治的大事。洪武四年九月,朱元璋告谕群臣:“惟西北胡戎,世为边患,不可不谨备之耳。”明王朝与故元残余势力之间的关系始终是剑拔弩张的。洪武二十年以后,对蒙古各部征战的任务就主要依靠边塞诸王。他们屡次将兵出塞,多次大败北元军队,尤其是洪武二十三(1390)年时,朱元璋命晋王、燕王“率师北伐”,大获全胜,“元降军先后归附”。捷报传到南京,朱元璋非常高兴地说,“朕无北顾忧矣!”

实际上,明初将主要的军事职能交给宗室,还有一层更深刻的对内用意,是老奸巨猾的朱元璋所不愿明言的。这就是通过培养宗室势力,把军权从功臣宿将手中转移到自己儿子手里,为大规模屠戮功臣做好了准备。朱元璋为了防范权臣把持朝政,进而赋予诸王“清君侧”的权力。在《祖训录》里竟赫然有着这样一段文字:“凡朝廷新天子正位……如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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