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发轫于隋唐,成熟于北宋。但自始至终,科举制选拔出来的人才数量远远多于朝廷官缺,也就是说,科举制中胜出的举人、进士只是获得了做官的资格。在科举之后,如何进一步为朝廷选拔官员,一直是大难题。为了让官缺获得合适的人选,为了让后备干部匹配合适的岗位,宋朝人的办法是荐举。
国家也好,企业也好,如何选择管理人员都是大问题。一般来说,通过考试和资历选官最公正最便捷,这两个渠道不容易作弊,对谁都一视同仁。但宋朝人说:法可以治平不可以择材。意思是用硬性的规章制度,凭资历和考试选官,看起来公平公正,但选不出人才。
由考试和资历组成的选拔方式执行起来阻力最小,但是对朝廷的不良影响也最大。考试越严格,选出来的越是善于考试的偏才,而资历不过是混日子的借口。实际上,一个官职的种种要求不可能被一场考试囊括,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也不可能在一场考试中全部展现。完全凭借考试和资历等条条框框选官,是朝廷主动放弃主观能动性,主事官僚尸位素餐的体现。
在宋朝,低层官员升入中层、入职“馆阁”以及许多岗位的人选,都要通过其他官僚举荐。可以这样理解,科举为宋朝选拔人才,而荐举为宋朝选拔官员。
荐举制依靠官员的主观经验向朝廷推荐人才,恰好可以弥补考试和资历选官的不足。一个人到底什么样,只有同僚和上司最清楚,只要举荐人本着公心,朝廷就能够官得其人、量才为用。两宋三百多年,只有六年不行荐举。废除举荐制度这六年怎么样呢?《宋史》中的评价是:可见功过不可见人才。虽然功过分明,但就是找不到合适的人才。
荐举制在宋朝得到推行,有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宋朝的中央集权大幅加强,中央能够实现下管三级的官员任免制度,所有政府官员都要经朝廷任命。
其次,宋朝的职位数量同官员数量差值极大,北宋后期的政府职位共计16000多个,而经科举、荫恩等途径选拔出来的官员高达48000多人,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选官制度,这48000多人就不是国家的后备干部,而是48000多不稳定因素。
第三,宋朝科举制远比隋唐完善,士族阶层已经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科举选出来的都是平头百姓。官僚集团中没有根深叶茂的大树,荐举制就容易施行。
虽然荐举制备受宋朝人推崇,但是它的弊端也十分明显。
首先,荐举制对权贵十分有利。宋朝规定从推官、判官级别低层官员升为知县级别的中层官员,需要五封推荐信。没有人脉的低层官员很难凑齐,但如果朝廷有人,五封推荐信就易如反掌。对于这个弊端,实际上并没有特别好的办法,想通过硬性规章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根本不可能,只能是皇帝和大臣坚持不懈的恪守原则。
其次,荐举制容易被人利用,排斥异己、勾结朋党。古代中国各个部门都是首长负责制,得罪领导一个人就是得罪系统所有人,和领导关系不好的人更难弄到推荐信。但凡事都有例外,南宋法官徐应龙违抗上司意志平反冤案,虽然顶头上司的推荐信没有了,但是许多人欣赏徐应龙的精神,推荐信纷至沓来。
第三,举贤难避亲。对任何人来说,将资源分配给同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亲人都是第一选择,要求举荐避亲,既违反人性,也难免疏漏人才。和人性做斗争的制度不是好制度,于是宋太祖诏令:“如有近亲,亦听内举,即于举状内具言。除官之日,仍列举主姓名。或在官贪浊不公、畏懦不理、职务废缺、处断乖违,量轻重连坐。”举贤不避亲,但需要在上任的时候注明推荐人姓名和关系,如果日后贪赃枉法,举荐人要连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