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吏向大帅索贿,大帅竟然不得不给,大清居然有如此荒唐的事情?

2020-10-24 20:58:09 作者: 小吏向大帅索

有一句老话:任你官清似水,难免吏滑如油。就算官员再清再廉洁,再精明,也难免让下边的那些胥吏算计。

何谓“胥吏”?“胥,什长也”“吏,治人者也”。胥吏指的就是官场中的基层办事人员,那些管钱粮的,管徭役的,管文书的,他们虽然为官府做事,但身份不是官,没有正式编制,只相当于今天的聘用人员。

虽然职位低微,但胥吏却是能量巨大,有的甚至操纵权柄,挟制官员,横行官场。这种局面在清代尤甚。

清代末年大臣郭嵩焘说过:“……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史共天下。”

这种没有编制的低级别人员,居然如此厉害?竟然可以与朝廷共治天下?

清代胥吏包括京吏和外吏,因为京师衙门多,所以京吏尤其多,仅在户部就有一千余人,而且表现非常活跃,政务没有怎么处理,坏事倒做了不少,对于清代政治有着相当恶劣的影响。主要表现就是执例弄权、舞文作伪、敲诈索贿等等。因此,胥吏有“蠹吏”“衙蠢”“书蠹”之称。执例弄权

那么,何为“执例弄权”?所谓的“例”,清代处理各种行政事务,不但要依据《大清律》,还须记熟各种灵活繁多的“例”,就是指案例、依据。诸如“丢失东城门钥匙比照丢失印信处理”这样的“例”文,甚至有一千八百九十余条之多。晚清名臣胡林翼说过:“《大清律》易遵,而例难尽悉。”

那些靠考科举,学的是没有实用价值的四书五经八股文上台的官员,就算是各部尚书、郞中、主事等衙门负责人,他们根本就没学过法令实务,对于这些让人感到非常头痛的“例”,更是极为生疏。如果是捐官上台的,那就更是一眼抓瞎,只能依靠长期在衙门处理文书、经验丰富、谙熟例案的胥吏来处理。因而胥吏可以从中弄权,胡乱引用执例来欺骗长官。官员们因为自己对法例的认识不如书吏,在复杂的现实面前不得不听从胥吏的摆布。胥吏呈上什么就同意什么,对实情或者处理方式根本就不了解。

对于这点,清朝的皇帝不是不知情,而是没有解决的办法,除非改变科举取官的制度,否则一批之乎者也背得熟,但对于具体政务操作一窍不通的人出来,也只能继续让胥吏糊弄。

官员之所以受制于胥吏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官员总要调动,胥吏则一直呆在衙门,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因而胥吏更不怕违背现任官员的意旨。

舞文作伪

“舞文作伪”指的是故意更改公文上的字眼,有时候改一个字,一句,意义就有天渊之别,胥吏往往借此营私舞弊。

有一次,某位负责收商业税与过路费的厘官,他所在的县城被人攻破,厘官逃跑。等到县城收复,厘官没有守土之责,可以复职,但他在申请的时候,却被部吏驳斥:“你虽然没有守土的责任,却有同城之义,应当革职。”但又偷偷对厘官表示:“如果你给我银子,我就保你复职,否则必定革职。”厘官无奈,只好答应。那位部吏马上颠倒原来的驳语:“虽有同城之义,却无守土之责,可复职。”就这样略一改变,含义便大相径庭。

有的胥吏无法无天,竟然私藏伪章,改窜文书。在嘉庆年间曾经有一起巨案,工部的胥吏王书常用私自刻的假印,以修水利为由,一年之内冒支国库银达数千万两。而另外一件,某罪犯应斩立决。但某胥吏向其索贿千金后,竟然暗换文书,以另一犯人代其受了极刑。

敲诈索贿

至于敲诈索贿,那就更普遍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六部胥吏权力甚大,人称之为“无异宰相之柄”。各部公务不同,胥吏索贿各有特点。

吏部掌握官员任免,最为重要。求官者便纷纷打点吏部的胥吏,胥吏根据行贿者所求官缺的大小、油水多少决定索贿数目,然后在候选名单上排列先后。如果没有贿赂,不是驳斥,就是拖延,所以求官者都肯花大钱巴结吏部胥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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