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纂修地方志始于明嘉靖年间,至民国时期,先后9次修志,修成志书8部,现存7部。
现存《冠县志》有:知县姚本修纂的明嘉靖本;知县谈自省纂订的明万历本;知县虞际昌增修的清康熙本;知县梁永康纂修的清道光本;知县韩光鼎修的清光绪本;县长侯光陆监修、陈熙雍等纂的民国本;另有清末佚名编纂的《冠县乡土志》。除清光绪本《冠县志》、清末《冠县乡土志》为稿本外,其他均有刻本。新中国成立后,于1960年曾成立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出约50万字的县志草稿,未成书。
新编《冠县志》的编纂始于1983年,于2001年出版。其记述时限,上限不求一律,大部分编章为近代开始的1840年或事物的发端,历史述要、大事记、行政区域志、人物传、人物表等编适当上溯至有历史记载或隋开皇六年(586) 建县;下限,总述卷、人物卷至1998年,其他卷一般至1987年。本志按总述、地理、经济(上、中、下)、政治(上、下)、文化、人物诸大类设卷,卷以下按事业或事物的内容、形式立志设编。全志除卷首序、凡例和卷末编纂始末、跋等外,共设:县情概况、历史述要、大事记、行政区域、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贸易、财税·金融、经济管理、政党群团、政权·政协、人事·劳动、民政·信访·外事侨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宗教·风俗·语言、人物传、人物表、人名录2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