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时期大钱是怎样铸造的?在当时有什么影响?

2020-10-26 18:27:53 作者: 咸丰时期大钱

导语:咸丰时期大钱是怎样铸造的?在当时有什么影响?

许多经济学家看来金属货币即是一种商品,有其本身的价值。通货是有价值的,其价值由劳动决定,“必须永远记住,是劳动,而不是任何特定商品或一组商品,是白银及所有其他商品的真实价值尺度。”通过其对贵金属价值的论述也可以确认这一点。“在所有时代和国家,这些金属的价值主要是出于其稀缺性。这种稀缺性,主要是由于其自然储量极少,并且包在坚硬和难处理的物质中,从而挖掘并得到这些金属所必需的劳动和费用很大。”

同时,通过对金银是商品的肯定也证实了硬通货是商品,也是有价值的。“金银像所有其他商品一样,须以一定的价格购买。由于金银和所有其他商品一样,须以一定的价格购买。由于金银是所有其他商品的价格,所有其他商品也是那些金属的价格。”货币是一种商品,因此是有价值的,它的价值量是由内含在其中劳动量决定的,“和所有其他商品一样,金银价值的大小只根据其生产和将其运送到市场上的必要劳动量的多少。黄金价格比白银价格高十五倍,原因不是对黄金的需求大,也不是白银的供给量比黄金多十五倍,而仅仅是因为获得一定量的黄金所必须的劳动量是白银的十五倍。”

“黄金与其他所有商品一样,其市场价值最终决定于生产的相对难度和相对便利的设施。”由于铸币、金属价值记号的出现,货币的名目价值与其实际价值在不断地分离,实际价值越来越低于其名目价值。在一开始的时候,金属货币都是以其所含的金属量定名的,这也表现了金属货币价值尺度的职能。“在金银铜成为货币之前,它们在它们的金属重量中,已有这种尺度标准。例如,以一磅为尺度单位时,它可以分割为盎斯,又可合计为百磅。因此,在一切金属流通中,货币标准或价格标准,最初皆以重量标准的原名为名称。”但是金属货币的金属含量却日渐与其名目含量相分离,“以金属重量为名称的货币名称渐渐与它们原来的重量名称相分离”。

并且金属铸币的金属含量是在不断减少之中。所谓铸造大钱,就是铸造货币名目价值比实际货币价值大的硬通货,其实质就是“铸币减重和减值”。铸造大钱并非咸丰朝的首创,早在汉朝就已经开始铸造。清朝嘉庆末年就有人提出铸造大钱,但朝廷予以了坚决的驳斥。到了道光时期,货币学者王鎏著作《钱币刍言》,提出政府要掌握货币的发行权,通过行钞为主,禁铜、铸造大钱为辅的货币政策,达到足国用的目的。最初这种民间的意见并没有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但是随着财政的日益吃紧以及银贵钱贱、铸钱成本增加等情况的出现,一些朝中大臣也开始提出铸造大钱。道光十八年,广西巡抚梁章钜正式上书道光皇帝建议铸造“当十至当千大钱”。面对银贵的现实,指出“今日变通之计,莫如筹钱之有余,以补银之不足。”对于私铸可以通过提高铸造的大钱质量来杜绝,“钱质精好,工本不轻,私铸者断难获利,即可不禁而止”。

所铸的大钱本身可以虚挂名目,不必实含所标数目的铜量“当十大钱不必用十钱之铜,当百之钱不必用百钱之铜。”此次建议一出台就遭到其他官员的反对。户部官员潘世恩对之进行了一一批驳。国家颁发货币,是为了便民,民间使用已久,所以“宜戒更张”。私铸屡禁不止,不是货币本身的问题,而是监督、监管不利,“私铸之难禁,由于各直省奉行不善;并非钱法本身不善也。”如果依靠铸造精良,发行超额的大钱,不仅不会杜绝私铸,而且会使之愈演愈烈。“且一钱仅当一钱之用,彼犹敢于私铸,若当十之钱,不必用十钱之铜,当百之钱,不必用百钱之铜,铜之所需较少,钱之获利转多,彼又何所惮而不为私铸”“是欲防私铸,而私铸之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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