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么“当仁不让”的表现,王夫人能做的,也只有嘱咐几句。这几句嘱咐其实非同小可,“只是别自作主意,有了事,打发人问你哥哥嫂子要紧”(《红楼梦》第十三回)——说穿了就是要谨守“协理”身份,别出格,别越位,别踩线。
不想,在这里竟然又出了个插曲。贾珍提出“我这里赶着收拾出一个院落来,妹妹住过这几日倒安稳”(《红楼梦》第十三回)——其实凤姐接受了也就是了,荣国府的事务该找她照样会找上门来,“刚到了宁府,荣府的人又跟到宁府”,结果凤姐直截了当一句“不用。那边也离不得我”(《红楼梦》第十三回)。这“舍我其谁”“地球离了我不转”的气势,让邢王两位的心里怎么想?就不好揣测了。
事情接下来了,工作开展起来也很顺利。凤姐“心中十分得意”之余,把王夫人“只是别自作主意,有了事,打发人问你哥哥嫂子要紧”的嘱咐抛到九霄云外——也许听的时候就不以为然,不仅“独在抱厦内起坐,不与众妯娌合群,便有堂客来往也不迎会”,而且除了“从那府中煎了各样细粥,精致小菜,命人送来劝食”以外,几乎与正牌主人贾珍和尤氏没有一点交集,遑论“有了事,打发人问你哥哥嫂子”,只顾一人“举止舒徐,言语慷慨,珍贵宽大”地“自作主意”了。
尤氏回避丧事(原因众所周知)也就罢了,但有些事总要和贾珍说一下,而且“只要好看为上”的贾珍没有不答应的——这无非是个程序而已。
然而,没有。至于哪些事总要和贾珍说一下?其实很多。我们仅举一例,一个很明显的例子。而且这里面不仅有不和贾珍言语、擅自做主的问题,还有一些别的事情。
早起点名,有人迟到,凤姐处罚,不应该吗?完全应该。但细致看看,就有bug了。
首先,处罚的原因——“你原比他们有体面,所以才不听我的话”。此人有错,误的是宁国府的事,同时违反的是担任“宁国府协理”职位的人(不是王熙凤个人)定的规章制度,这是挨罚的根本、正经原因。把这带有“宁国府”色彩、根子的东西略了,强调“我的话”,突出的是自己。这不像一个“协理”,倒像本宅主人了。
接着看工作程序。既然犯错了,就应该第一时间处置。偏偏又不是。凤姐在宁国府早起点名的紧张时间,把违反宁国府制度——不是荣国府管家而是宁国府协理定的——的人扔在一边,接连处置了三件荣国府的日常事务。
且看曹公的描写,字字句句有学问:
“凤姐‘且不’发放这人,‘却先问’王兴媳妇作什么”;
“凤姐‘方欲说话’时,只见荣国府的四个执事人进来,全都是要支取东西,领牌来的。凤姐‘命’他们要了帖”;
“凤姐因见张材家的‘在傍’,因问‘你有什么事?’”
虽然彼时正是早晨,宁国府的人等着点名完毕各自上岗,虽然荣国府这三件事都不是什么火急火燎的事,可以下来再从容处理,但是凤姐就能在宁国府办公的“专门时段”内,硬是“先”处理荣国府的不急之务。
这“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的做派,俨然已经不是“协理”,而是宁荣两府的“大拿”了。
再看处罚措施。“本来要饶你,只是我头一次宽了,下次人就难管,不如现开发的好”——这两句,可以说一点问题都没有,恰恰打中了平时尤氏管理方式的弊端。
但是具体措施就不无商榷之处了。“打二十板子”——违反制度,挨顿胖揍,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也没毛病。
问题是“革他一月银米”。这个就不仅仅是对违纪的现场处罚了,而是涉及了工资收入。虽然这个违纪人员也许职位不高,但这个事情已经是有点人事管理权限的味道了,恐怕不是“协理”能做主(至少不是完全独立做主)的事情了。这正是一个典型的“有了事,打发人问你哥哥嫂子要紧”的事情,总要和贾珍说一下,而且贾珍肯定会说“妥当、应该”等语。
但我们没有看到这方面的记录,凤姐“自作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