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六国到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度如何推动朝代发展,走向衰败

2020-11-12 19:22:06 作者: 从十六国到魏

而地方中正则地位较低,却是地方官员体系的属吏,一般不会由其他官吏兼任。并且中央中正为司徒荐举,尚书诏除,而地方中正则为其所属地方长官辟任。中央中正无发俸禄和给予奖励之说,因此地方的中正就只有上官给予的干禄。同时,这二者职权范围也不同,前者主要为本州本郡人才定品,供吏部选用,后者主荐举本州郡县僚吏 。

而在随着发展,各国开始设立中正组织,通过设立这种专管选拔人才的组织,来进一步完善人才任命模式,也同时是使中正定品更具操作性,可以扩大品评面。这二者分张运作、 各司其职,表明官吏组织制度的健全和九品中正制适用范围的扩展。这种新的制度模式也开始为此后的东魏、北齐与西魏、北周所沿用。

而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也是魏晋以来对九品中正制的重大创革,同时对这部政令的影响深远。通过地方中正之设,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以往中央州郡正定品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可以使品评机制更趋合理与完善。而中正的选任途径、以及条件及其特点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的选任途径,包括司徒选授、乡党举荐经司徒府,这可以由尚书省认可并上奏皇帝批准,再由公卿大臣推举等。

然而发展到南北朝末期,中央系统须以在职朝官兼领本籍之中正。这一条件与前代相同, 但也有一些变例。而对于与本贯不合者"中正之州郡与籍贯不合者属少数也 。" 这些特例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变通,也因此这种改变其实也与基本原则没有太大抵触。如从南朝归魏者以所带归之州为本贯而兼任其州大中正,或以侨居地为其本贯而任侨居地之中正,或任曾经的家族避难地之中正,或任长期定居地之中正。

还有来自代北的拓跋氏的勋贵可以任原迁洛前所在代地之大中正,因此这种九品中正制其实已经在慢慢被各国所一步步的完善,因为各国其实都发现了九品中正制度是存在着人因素的弊端,所以为了解决这个弊端,他们只能够一次次地尝试和完善,最后得出最好的完善。然而这种任职者与所任职的州郡会有某种渊源。如北魏外戚高肇这一系,自称渤海高氏,但是他却长久居住在高丽这个国家。

也因此,朝廷其实对于担任中央系统中正者在朝本官的高下则没有确定的标准,譬如同是州大中正,有的本官高至从一品,有的低至七品。一般一人只能任一地之大中正。但是也有兼任数州大中正的情况,不过这种可能只是一种较少的特例。然而,随着南北朝末期的各国国情腐败现象严重后,一些权臣或者宠臣就开始有同时担任郡 、国中正的例子 。

我们再说说北朝中正制度是如何设立?而北朝州郡中正多以汉族士族与鲜卑勋贵充任,门阀色彩浓厚,出现了少数民族的中正,例如拓跋宗室及鲜卑勋贵担任河南邑中正、司州大 中正者甚多。如担任河南邑中正的有宣武帝时的元匡、于忠、穆绍,孝明帝时的元晦,孝庄帝时的元恭,担任司州大中正的有元融,担任司州州都的有元瞻等等。

这些少数民族的中正其实也是北朝地域对推行胡汉大融合的一种时段方式,就是要让少数民族来任免汉人,进而让汉人达到感恩戴德的效果。 不过原本州郡中正必须由士族来担任,其中特别是士族高门充任在最常见的现象,然而北朝"重吏干,就像重军功一样,意思就是说北朝比较看重才能,这样的情况其实有利于寒人仕进、升迁,并且淡化士庶界限的。

寒门人士通过军功、吏干从而转化为士族,这也是北朝对九品中正制的一次大改革。其中在北朝最突出的事例莫过于曾经有许多的寒门人士大量充任州郡中正,也因为这种身份,所以北朝实质上在选人上更具有慧眼。而中正的执掌和作为中央与地方所置中正各司其职,职责不同。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的主要任务是论人定品, 为吏部筛选任官需要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