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九品中正制是贯穿了整个魏晋南北朝的历史发展。纵观九品中正制的发展,其的确会在短期内带给统治阶级提供大批量的人才,以满足朝廷的选人用人。然而,这种选拔制度是建立在人选人基础上,意思就是说,这种选拔制度很可能会因为朝廷派遣的选拔官员的一己想法而对人才进行评定。
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九品中正制度带给了人才选拔负责官员太大的权力,这种权力也是朝廷无法左右的,毕竟天下这么大,各州各郡都有负责选拔的官员,君王和朝廷根本就管不过来,因而九品中正制存在一些弊端,弊端的来源就是人。那么为何这种制度并不科学细致,为何还会贯穿整个魏晋南北朝几百年历史呢?这种制度在这百年里是如何变迁的呢?
如今如果我们根据所存记载只能反映一时一地的状况,并不能直接获知当时的情况,并且朝代和朝代中间多有断层 ,而且这一时期社会动荡,政治制度方面存在较大变化。相较于对魏晋南朝的九品中正制的研究,我们只能先对十六国北朝九品中正制进行研究。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就是十六国时期这些国家是对魏晋九品中正制一直秉承着一种继承和发展。
九品中正制的实施穿越了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十六国时期,中国北方地区政权更迭频繁,而且经常呈现出多个政权并立共存的局面,这些政权又多为内迁少数族所建立,作为魏晋旧制的九品中正制自然不能不受到很大冲击。然而,随着民族融合的逐渐深入,内迁各族对汉族历史文化的认同开始不断地增强,再加上各少数族政权在政治制度方面开始日益汉化。
而且当时汉人世家大族仍然保有很大地方势力,于是十六国统治阶级为了拉拢士族巩固统治,这些政权也只能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原有的士族制度和保证士族利益的选举制度,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就使在魏晋时期已经蜕变为士族制度工具的九品中正制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并为各个政权的政治运作发挥作用。
这一时期九品中正制出现了与时俱进的新特征,即这一制度不仅被应用于少数贵族统治下的汉人,也被应用于汉化的少数民族统治阶级自身。那么采取哪一种选官用人制度,是十六国时期统治者面临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在战乱频繁的混乱形势下,为统治阶级利益考虑,统治者就剥削更倾向于以才能和德行作为选任标准。因此大体上说,十六国时期基本沿用了九品中正与察举征辟之制。
而发展到北朝时期,北朝战乱十分频繁,中原动荡不止,各国民族之间关系较为紧张,其中鲜卑族统治者建国地区,汉人人口数量和规模是远超鲜卑人,为了稳定在广大汉族地区的统治,并且着力化解民族矛盾,使得民族融合大势难违,鲜卑政权就开始汉化,并且还全盘接受汉化文化。在此背景下,鲜卑政权在选官制度也沿袭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
北魏鲜卑政权通过在中央中正之设也与其部族传统有一定关联,因为永嘉之乱后十六国行政制度已经开始发展胡汉并行,这就为北魏胡汉制度融合运用提供了借鉴。而北魏地方中正组织的创设在北魏恢复九品中正制的同时,又对其做出重大变革,他们通过建立起地方中正组织,与中央中正组织并行不悖。不过北魏中央系统的中正组织依旧分为州郡两级 , 而地方系统的中正组织则分为州郡县三级。
从而得出魏之郡中正为郡属吏,由太守负责任免担任,其地位与功曹差不多一样,但是其人员的分配却并不止一个人 。这个时期的中央与地方中正的差别很大。大中正还是由中央官兼任,其一般地位较高权力也较大,然而却不在正式职位序列中,意思就是说大中正他不算是朝廷正式官员,只能算是临时官员。所以就中正一职而言并无相应官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