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典籍中,除了将这些民族泛称作“龙家”外,仅偶尔正面提及“苗”或“革僚”字样,而且提及这样的字眼时,大多与战乱相关联。不过真正由民族间的摩擦而导致的战乱,在整个明代的安顺地区极为罕见。真正对明朝的统治构成挑战的民族间战乱,只有两种。
其一是明初时,由于对明廷的屯田置卫措施有疑惧而诱发的战乱。这种战乱主要发生在普安州,具体表现为彝族地方势力与官军的对抗,总计仅有两次大的战乱。这两次大的战乱都发生在洪武年间,而且集中在洪武二十年(1387)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间。
引发战乱的原因在于,明太祖于洪武二十年(1387)征调湖广都司各卫所官军前往普安州的盘江河谷,实施大规模的屯田,在屯田用地的征拨上,由于情况不明误占了彝族的冬牧场,导致了相关彝族家支对明廷的不满,激变为阿资和密即为首的两次彝族地方势力反叛。事后由于明廷采取了正确的决策,仅平息事端,事后不再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致使由屯田而引发的事端而迅速得到平息,并在其后的二百余年间,从未发生过类似事件。
与普安州类似的情况,在安顺州的辖地内,特别是在西堡长官司的领地内,在明初时也频繁爆发,原因与前者相同,都是明军在征拨屯田用地时,无意中挤占了仡佬族和苗族赖以为生的土地资源,因而引发为苗族和仡佬族对明军的反抗。在这一地区,明军采用的是高压政策,凭借武力严厉镇压,迫使这些苗族和仡佬族居民逃散,从而巩固了屯田用地。好在苗族和仡佬族当时的生计方式是游耕,对土地资源不追求稳定占有,因而这些冲突波及的范围不大,对明廷的威胁也不明显,但却留下了不小的后遗症,一直到明代中期,西堡长官司属下的苗族和仡佬族抗税事件仍时有发生就因此而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