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明代对安顺地区政治经营的种种特点,若与贵州其余各府相比,自然显得这些特点突出而鲜明。但若以整个明朝对贵州经略决策为背景,这些特点又会变得事出必然,并具有不容置疑的合理性。明廷为了维持驿路主干线的畅通,在安顺地区表现为三州共一城,这应当视为明代对安顺地区政治经营特异性的主观成因。
除了主观成因外,明代对安顺地区政治经营的特异性除了与上述这一地区的社会历史过程相关联,与当地民族结构,特别是各民族生计方式的差异有联系。也就是说,明代安顺地区民族关系的稳定,行政建置的稳定,绝不能仅仅归因于安顺地区的居民乐于汉化,更不能仅仅归因于安顺地区的地方官能力强,其实这种局面的获得是众多社会、人文及自然背景综合作用的产物。从社会历史过程看三州共一城
诚如明人著述所言,整个安顺地区在唐宋时一直为朝廷的羁縻之地。朝廷对这一地区的各民族头领执行的是“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羁縻办法。对这一地区的山川形胜和风土民情,完全凭前来朝贡的各民族头领的自我介绍,以至于唐宋两朝正史中对这一地区的形胜记载都几近于空白。
元朝统一全国后,这一地区的系统地名录才正式载入《元史·地理志》。但《元史·地理志》也仅是提供一个地名清单而已。由于《大元一统志》失传,元代对这一地区的了解同样只留下一串地名。明廷接管贵州后,几乎是白手起家,从头调查,首次编图。加上各种社会背景的牵制和技术上的困难,明代对于这一地区的早期历史,在地名上留下的痕迹一直无法理顺。要弄清明代以前的早期历史,目前仍然处于猜测状况。
大致而言,正当唐朝与南诏对垒之际,南诏三十八部中的一部,即“于矢部”在安顺地区势力坐大,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地方势力集团。大理取代南诏后,“于矢部”所辖地带被称为“特磨道”,“特磨道”的控制势力逐步深入到黔中地区。(——郭声波,王旭.滇、桂、越三角地——特磨道历史地理考[J].文史,2005(1):26.)但这一过程,唐宋两个王朝均所知甚少。仅是在一些私家著述中略有提及,如樊绰的《蛮书》、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周去非的《岭外代答》等等。在这些书中都提到了“特磨道”,并指明“特磨道”是大理将马匹贩运到广西发买的一个中继站。
就实质而言,类似的记载仅是传闻而已,“特磨道”的行政结构、盛衰沿革、辖地范围,至今无从确考。以至于元朝接管这一地区时,“特磨道”如何被改称为“罗甸国”,元代留下来的文献同样无法确考。但“特磨道”“罗甸国”对安顺地区行政建置的影响,却可以在明代的典籍中找到有力的旁证。
明代接手的安顺地区掩隐在历史的迷雾中,人们可以对它的历史提出各种猜测,但就是无法找到准确的答案。比如,元廷为何要将传闻中的罗甸国辖地,设为普安路和普定路两个行政单位?为何普定路的6个长官司长官家族大多出自彝族,而所辖的各族居民却被统称为“龙家”?又如,明廷如何将元代留下的两个不同的行政单位轻而易举地合编为一个府?再如,贵州省的其他地区总是土司林立,而在这两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却仅仅只有7个中小土司,而这些土司的级别都十分卑微,最高不过是安抚司而已,为何没有发育成大土司?
这些问题至今还无法找出正确的答案。较为可信的猜测只能是,早期的“于矢部”其核心地带仅止于北盘江以西的普安地区,其后,趁周边各族势力相峙不下的机遇,才将控制范围推进到日后的普定地区。由于腹心地区与边疆地区的差异,在元廷接管这一地区依然存在,元廷才得以将传闻中的罗甸国辖境一分为二,分别设置为普安路和普定路,实现了分而治之的施政目标。
也正因为普定地区的各民族曾经被普安陇氏土司统辖过,因而这一地区的各族居民才被统称为“龙家”,而这一地区的土司家族也才因此而社会地位下降,大多数为“白彝阶层”,也正因为如此,这些小土司的领地才会如此辽阔,与他们的品级形成强烈的反差。同样由于历史上曾经是一体,明廷也才得以反其道而行之,将二者合二为一,统编为安顺府,于是便出现了三州共一城的行政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