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明代安顺地区民族关系的稳定,行政建置的稳定,绝不能归因于安顺地区的居民乐于汉化,更不能归因于安顺地区的地方官能力强,其实这种局面的获得是众多社会、人文及自然背景综合作用的产物。
再加上苗族和仡佬族的分布虽然很广,但却大部分偏离驿道,特别是安顺地区南部的苗族“生界”,距离驿道主干线最近处都要超过80余公里 ,以至于仅仅6个长官司存在,就足以隔断生界的苗族、仡佬族对驿道安全的骚扰,这乃是明代安顺地区的生界面积并不小,包括麻山和花山两大片区,但在整个《明史·贵州地理志》和《明史·贵州土司列传》中几乎没有留下“生界”长期存在的痕迹。这些“生界”被中央王朝注意到一直推迟到了清雍正年间。
由于在明代典籍中,将安顺地区的众多民族皆统称为“龙家”,仅个别情况下才使用“苗”和“革僚”两个族称,以至于《明史·贵州地理志》和《明史·贵州土司列传》绝少正面提及安顺地区的民族构成,官方文书通常是称为“龙家”,以至于这一地区在明代时的民族关系实况,长期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焦点,甚至造成了安顺地区的少数民族是从外地迁入的误解。只有揭示“龙家”这一族称内部结构的复杂性,相应的误解才能获得澄清。
从清代典籍看,安顺地区“龙家”的服装都尚白,这显然是曾隶属过彝族土司的后余影响。不同“龙家”的头饰则成了识别“龙家”族属的重要标志,“大头龙家”和“狗耳龙家”大致是指苗族,“小头龙家”是指布依族,“曾竹龙家”和“马镦龙家”大致属于早期汉族移民,而“白龙家”则是彝族下层居民。
由于这些龙家均分别归属宁谷、十二营、顶营、慕役、康佐等长官司,这些长官司就成了沟通他们与朝廷关系的唯一通道,虽然这些长官司都位卑权轻,但对明廷而言,这些长官司必不可少,否则就统辖不住各族居民。同时,这些长官司又能从明廷的驿道和卫所获利,因而才达成了土司与朝廷相安无事的稳定格局。
也正因为这种格局太稳定,以至于《明史·贵州土司列传》居然连与明廷相始终的顶营、十二营、慕役、康佐四个长官司竟然只字未提,由此可见,各民族生计方式和传统文化对明代安顺地区的行政建置沿革确实发挥着不容低估的持续影响。从民族关系和睦看三州共一城
从民族识别工作科学化的今天作眼,安顺地区的民族构成十分清晰,共计有彝族、苗族、布依族、仡佬族、汉族五个世居民族。但在明代典籍中,对民族的称谓却十分含混,除偶尔提到“罗倮”、“革僚”和“苗”外,往往将这一地区的居民泛称为“龙家”。
“龙家”到底是什么民族成分,整个明代典籍一直没有定说。直到近代,经过充分研究后,才知道它是一个多民族的集合体,是一个从前代传承下来的习惯性称谓。其中包含着苗族、布依族、彝族、仡佬族和汉族等众多民族。
在明代,各民族居民均由土司代管,安顺地区的六个长官司和一个安抚司,分别管辖着不同的民族。大致而言,普安安抚司,即后继的普安州,主要统辖彝族居民,并兼管部分苗族、布依族和白族居民。慕役长官司的长官家族为彝族,辖境内的主体居民则是布依族。顶营长官司的长官家族也是彝族,统领的居民以彝族为主,苗族次之,也有少数布依族。十二营长官司的长官家族也是彝族,其属下居民,明清典籍都称为“龙家”,而实质上是以布依族为主,其次为苗族和仡佬族。
康佐长官司家族为布依族,统领的主体居民是布依族,但却承担着招抚生界内苗族的重责,该长官负责招抚的苗族属于操苗语西部方言,麻山次方言的苗族,即麻山亚支系的苗族。明代典籍中有时称他们为“康佐苗”,有时又称他们为“克孟牯羊苗”。西堡长官司的长官家族出自彝族,统领的居民主要为苗族和仡佬族,这些居民在明代典籍中有时也称为“龙家”。宁谷长官司的长官家族也出身彝族,统领的主体居民是布依族,并负有招抚生界苗族之责,招抚的苗族对象包括两个支系,一个是操苗语西部方言贵阳次方言的苗族,明代典籍中也称为“龙家”,清代文献中改称为“青苗”。另一个是操苗语西部方言川黔滇次方言的苗族,明代典籍中也将他们称为“龙家”,清代典籍中改称为“花苗”或“白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