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诗意生存

2020-11-22 09:41:56 作者: 解读丨中华传

原标题:解读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诗意生存

在中华先民的生活中,对诗意的追求是最显著的民族特征之一。正是在这种文化土壤中,“诗言志”成为中国诗歌的开山纲领。“诗言志”首见于《尚书·尧典》,虽说它不一定真是产生尧舜时代,但它在先秦时代早已深入人心,且绝非仅为儒家一派所独自信奉。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赵文子之言曰“诗以言志”,《庄子天下》云“诗以道志”,《荀子儒效》云“诗言是其志也”,皆为明证。后人或以为“诗言志”与“诗缘情”是不同的诗学观念,其实在最初,“志”与“情”的内涵是基本一致的。正如孔颖达在《左传正义》中所说:“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到了屈原,便径以“抒情”为作诗旨趣。《九章惜诵》云:“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他用“情”字来概括自己的全部精神活动和心理状态,正与前文所说的“志”可以互训。由此可见,中华先民对诗歌的性质有着非常一致、非常明确的认识:诗歌是抒写人类的内心世界的一种文本,与人生无关的内容在诗国中是没有立足之地的。

从表面上看,古人极其重视诗的实用价值,闻一多指出:“诗似乎也没有在第二个国度里,像它在这里发挥过的那样大的社会功能。在我们这里,一出世,它就是宗教,是政治,是教育,是社交,它是全面的生活。”(《神话与诗》)正因诗歌具有如此巨大的实用价值,孔子才会恺切周至地以学诗来教育弟子。也正是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导下,《诗经》才得以跻身于儒学经典之列。

然而只要我们把关注的重点回归到作品自身,只要我们仔细考察那些作品的发生背景,那么只能得出如下结论:一部《诗经》,除了少数祈福禳灾的祭歌与歌功颂德的颂词之外,其余的都是“诗言志”的产品,而《诗经》的这种性质也就奠定了整个中国诗歌史的发展方向,正如清人袁枚所说:“自三百篇至今日,凡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随园诗话》)由《诗经》开创的这种传统深刻地影响着整个中国诗歌史,虽然后代的诗歌九流百派,千汇万状,但抒情总是其最根本的主流。抒情的性质必然包含超越实用功能的意义,南朝钟嵘在《诗品序》中说得好:“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欲以照烛三才,晖丽万有。灵祇待之以致飨,幽微藉之以昭告。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此语虽然本于《诗大序》,但显然更增强了超越的意味。正因如此,诗歌不但是先民们如实反映人生的工具,而且是实现人生超越的利器。

在中华先民看来,诗歌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有效方式。中华先民崇尚一种观物取象、立象尽意的思路,擅长于借助具体的形象来把握事物的抽象意义。《周易》的卦象、汉字的象形都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体现。与西方文化相比,中华文化具有偏重于直觉思维和形象思维的特征。先民们在追求真理时,往往不重视局部的细致分析,而重视综合的整体把握;往往不是站在所究事物之外作理智的研究,而是投身于事物之中进行感性体验。

如果说古希腊的智者追求的是逻辑分析的严密性,中华的圣贤却是以主客体当下冥合的直觉感悟为智慧的极致。在《庄子田子方》中,孔子赞扬温伯雪子说:“若夫人者,目击而道存矣,亦不可以容声矣。”显然,这种思维方式与诗歌的运思非常相似。试看孔门师生之间的一段对话:“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谢良佐评曰:“子贡因论学而知《诗》,子夏因论《诗》而知学,故皆可与言《诗》。”(《四书章句集注》)这分明是运用诗歌作为思考以及讨论学问的手段,因为诗歌更有利于通过具体情境的描述来领悟普遍的抽象道理。

先民们还认为诗歌是人们表达意旨的有效方式。先民们早就认识到,事物的规律即“道”是精微玄妙的,是难以言传的。在这一点上,儒、道两家的观点如出一辙。孔子经常用诗歌般的语言来表达思想:“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期夫!不舍昼夜。’”道家更是如此,一部《庄子》,全文优美如诗,例如:“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而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又如:“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其中包蕴的人生哲理,既深刻精警,又生动易懂,分明是得益于诗化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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