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76年(明朝洪武九年),福建发生一件大案,福建有一位小吏被上司活活鞭打致死,满朝哗然,底层官吏群起愤慨,事情闹到京师。朱元璋亲自出面,平息了此事。结果是朱元璋认为上司打得好,还公开赏赐了两位上司。这件事,要从明朝开国时期说起。
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大明朝今后该如何治理,朱元璋陷入了思考,朱元璋曾多次反思元朝失败的教训,认为元朝最大的问题对待官员太“宽”,这个“宽”,并非“宽仁”,而是“放纵”。所以,朱元璋自称帝以来,一直秉承以“严”治国。洪武四年,朱元璋当时出现了“天鸣八载,日中黑子叠见”的奇异天象,古人深信天象之说,钦天监认为这是国家刑狱太严的预兆,朱元璋当时就陷入了沉思。还和刘伯温有过一段非常经典的对话。
据《明史纪事本末·开国规模》记载:上手书问刘基曰:“近西蜀平,疆宇恢广。元以宽失天下,朕救之以猛。然小人但喜宽,遂恣诽谤。今天鸣八载,日中黑子叠见,卿宜条悉以闻。”
朱元璋问刘伯温:近来,傅友德等人已经平定了蜀地,现在明朝疆域广阔,一统四海。元朝以“宽”失天下,朕用“猛”来挽救天下。但底层的官吏习惯了元朝的纵容,对我的严厉十分排斥。现在天象异常,是不是老天在警示我呢?
对于朱元璋的提问,刘伯温的回答是:“雪霜之后,必有阳春。今国威已立,宜少济以宽。”
刘伯温的意思是,冬天过去了,马上就到春天了。陛下你已经严厉了四年了,国威已经树立了,接下来,可以考虑适当对官员放宽要求。刘伯温没想到,他的一席话,并没有让朱元璋改变主意。朱元璋还是坚持认为,自己好不容易从元朝手中夺取天下,就不能重蹈元朝之覆辙,继续以“猛”治理天下。
朱元璋在吏治方面下了很大功夫,规定,若官员欺压百姓者,一律处以重罪,若官员贪污银两达60两以上的,证据确凿,可就地斩首。不仅如此,明朝官员的俸禄也比宋、元、清三代低得多。
再回到本文开头的那个案件,当年九月,福建的一位叫杜二的小吏平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乡民畏惧,不敢举报。福建有两位参政分别叫魏鉴、瞿庄,他们奉福建布政司、按察司的命令到底层巡查,有胆大的乡民鼓起勇气向两位参政举报杜二的恶行,魏鉴和瞿庄听闻后,大怒不已,立即派人捉拿杜二,杜二面对质问和证据,竟然矢口否认。
魏鉴和瞿庄怒不可遏,当堂处以“笞刑”。(“笞刑”为古代五刑之中最轻的刑罚,指用鞭子或竹条责打犯人的背部、臀部和腿部)。因为杜二和当地衙役都很熟悉,衙役们鞭打的时候下手较轻,故意手下留情,让魏鉴看出破绽,魏鉴拿起鞭子,亲自殴打。不一会,来举报杜二的百姓逐渐增多,杜二的罪行也越来越严重,瞿庄看不下去,下堂接过鞭子继续责打。没想到,杜二不经打,经两人一番折腾,竟然被活活打死了。
这下麻烦了,以杜二之罪,最多判个徒刑,两人竟然将他无意办成“死刑”。杜二的家人要到福建按察司去告二位参政,许多底层小吏也纷纷为杜二说话,百姓们为了让魏鉴和瞿庄免受责罚,也一起去联名上书,替两位参政喊冤。一时间,百姓和小吏对立,大闹起来,此案引起轩然大波,福建巡抚和按察使觉得此事太棘手,把此案上缴给了刑部,刑部又转给了中书省。
当时中书省右丞相乃胡惟庸,胡惟庸也觉得不好处理,将此事汇报给朱元璋,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小吏罪不至死,两位参政有用刑太苛的嫌疑。朱元璋仔细查看卷宗后,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记载:中书省奏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死奸吏。上曰:“君之驭臣以礼,臣之驭吏以法。吏诈则政蠹,政蠹则民病。有司多不法,为下所持,任其纵横,莫敢谁何。今两参政能奸吏于极刑,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