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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嘉靖二年(1523年)夏五月,来自倭国的两个大使团互相指责,竟然在浙江宁波舶司衙门的嘉宾堂里大打出手,酿成了严重的流血事件。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防止倭寇骚扰,对外采取“禁海”政策,严禁大明商人与外国人进行海上贸易。
外国大使团前来朝贡,准许搭载一定数量的货物,官府接收货物,会给外国大使团一些钱物,远远超出货物本身的价格。
明廷这种厚往薄来的优惠政策,对外国朝贡使团极具诱惑力,吸引很多外国商人、海盗以政客身份堂而皇之从事海上贸易活动。
明成祖在位时,倭国足利尊氏建立的室町幕府控制了政权,希望获得大明帝国的强有力支持,于是开始向大明朝贡。倭国甚至把国内的融资也寄托在对大明的朝贡外来贸易。
为了严格规范这种特殊的海上贸易活动,明朝政府对倭国朝贡使团的时间、地点、人员数量、船只数量、货物数量等都有严格的限制,朝贡需要有类似通行证或许可证的“勘合”。
朝贡使团抵达宁波之后,大明官府检验勘合准确无误,才能接收货物,而后给予使团成员钱财、货物等优厚待遇。
正德、嘉靖年间,倭国室町幕府日渐衰落,将军权力名存实亡,一些下属分掌实权,其中的大内氏、细川氏势力较为强悍,倭国实际上已经处于分裂状态。
大内氏后来抢夺了幕府的勘合,从而获得了与大明贸易的特权。细川氏不甘落后,只好拿着幕府过期的勘合,企图蒙混过关。
嘉靖二年(1523)四月,大内氏、细川氏分别派遣朝贡使团前往中国,两支使团先后抵达宁波。
市舶司(相当于今天的海关)官员检查勘合,发现细川使团的勘合是弘治年间颁发的,已经过期作废了,按照规定,细川使团将被驱逐出境。
细川使团副使宋素卿原本是中国人,本名朱缟,幼年喜爱唱歌,很受倭国商人喜爱,他的老爹与倭国人做漆器生意,未能按期交货,就把他抵押给了倭国商人,朱缟后来投靠了细川氏,更名宋素卿。
宋素卿以重金贿赂市舶司太监赖恩,破例承认过期的勘合有效,允许细川使团优先进港验货,在招待宴会上,宋素卿大言不惭坐在了首席位置。
大内使团遭此不公正待遇,正使宗设谦道被激怒了。五月初一,宴会结束之后,宗设谦道唆使属下,打开库房,抢出按规定已经上交的武器,向没有武器的细川使团进攻。
宋素卿逃出,躲藏在十里之外在青田湖。宗设谦道带领属下与大内使团成员大打出手,火并过程中,细川使团正使鸾冈瑞佐因手无寸铁被杀死,嘉宾堂和细川使团的所有船只被付之一炬。
事态进一步恶化,混乱之中,有许多明朝官兵以及百姓被打死打伤。大内使团追寻宋素卿,一直跑到余姚江岸,后折回宁波,沿途烧杀抢掠,官军百户胡源等被杀。
一群疯狂的亡命徒对宁波市区抢掠一番,夺船向大海逃窜。
细川使团把大明官军指挥袁琎、百户刘思等人掠为人质,乘船扬长而去。
明朝政府宣布终止与倭国的海上贸易。防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捏率军奋力追赶,全部战死。
宗设谦道等匪徒回国途中,其中一条船遭遇大风,飘到了朝鲜海面,朝鲜守卫军诛杀歹徒三十人,生擒三十三人(一说二十人),绑缚起来,押送到大明境内。
明廷同时也捕获了宋素卿,与大内氏船队成员统统处斩。
恶性“争贡事件”,一方面反映了倭寇穷凶极恶的丑恶嘴脸,一方面暴露了大明海防的空虚和官场的腐败黑暗。
此次事件发生数年以后,倭寇开始频频骚扰大明东南沿海,朝贡使团摇身一变,成了赤裸裸以抢劫为生的海上强盗。
来源:林岩 咩咩爱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