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中期,出现了一批辩士,他们在相互诘难中分析名词,考察名实关系,探讨论辩的技巧。后世将这些辩士称名家,他们的学问称为辩学或名学。有学者认为,战国的“名家”与古希腊“智者”相似,都属于“诡辩派”。
邓析被视为名家的始祖。鲁胜《墨辩注叙》中说:“自邓析至秦,名家才世有篇籍,率颇难知。”邓析是郑国人,与子产同时,是一位著名的讼师。子产始为郑国铸刑书,成文法公布,便出现助人诉讼的职业,邓析就是从事这一职业的讼师。
《吕氏春秋》记载,邓析依靠他的辩才可以做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明,邓析是当时一位辩术极高的辩士。荀子也将邓析与惠施并提,可见邓析的辩才在先秦人心目中的地位。
战国中期,名辩思潮出现了高峰,在这些辩士中,逐渐形成以惠施为代表的相对主义派别,讲“合同异”;以公孙龙为代表的绝对主义派别,讲“离坚白”。这是先秦诡辩主义的两大类型。
惠施,宋国人,生活年代大约在公元前370年到公元前310年之间。与庄子同时,且为好友。《庄子》书中记载许多与惠施的对话,还记载惠施死后,庄子经过他的坟墓,感慨地对弟子们说,以后再也不能找到能与自己辩论的人了。
惠施曾做过魏惠王的相。魏惠王后元十三年,张仪到魏国,提出魏国交好秦、韩两国,而攻打齐楚两国的策略。而惠施则主张魏国应当联合齐、楚以拒秦。魏王采纳张仪的建议,迫使惠施离开魏国。张仪回到秦国后,惠施才返回魏国。在政治上,张仪是惠施的最大政敌。
庄子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善为“万物说”。这说明,他的学说包含很多自然方面的知识。惠施曾为魏国而出使楚国,遇到了一个名叫黄缭的辩士,向他询问天为什么不坠,地为什么不下陷,以及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的道理,他滔滔不绝地回答,根本不用思考。但是,惠施没有著作流传下来。
惠施主张“合同异”,认为“万物毕同毕异”。从相同的一面看,万物没有什么不同。从异的一面看,万物都是相异。同和异都是相对的。在这个原则下,“天与地卑,山与泽平”,“龟长于蛇“,“白狗黑”等等。
他将事物属性中相对的一面绝对化,作片面地夸大。否认事物中存在差别和矛盾。惠施将事物的性质相对化,认为同是异,异也是同;黑是白,白也是黑;长短、高下、美丑、善恶等都没有差别,没有定准。这是十足的诡辩说。
公孙龙,赵国人,生活年代大约在公元前320年到公元前250年间,曾是平原君赵胜家的客卿。公孙龙善于辩论,曾与孔穿论辩“白马非马”。公孙龙的主要思想,保存在《公孙龙子》一书中,原十四篇,现存六篇。
公孙则主张“离坚白”,认为石头的硬度、颜色,和石头本身是三回事。他辩解说,我们的眼睛只能看到石头的白色,手只能感知石头的硬度。由于人的眼睛不能看到石头坚硬,所以坚硬对于眼睛是不存在的。手不能感知石头的白色,所以白色对于触觉也是不存在的。石头的观念则是人们思想的习惯。这样,坚硬、白色、石头,这三者是彼此分离的。对于手指只有坚硬,对于眼睛只有白色,对于思想才有石头的观念。所以,我们不能说又白又坚的石头,而只能是坚硬、白色、石头的三种彼此孤立性质的集合。
公孙龙的观点,将感觉经验看作唯一实在,否认感觉经验背后客观事物的客观属性。将人们由感知觉官能所获得经验信息绝对化,认为这些属性是脱离物体而独立存在的东西。类似于西方的经验论的认识论思想。惠施将事物一切属性都混同起来,公孙龙则将事物一切属性都绝对化,孤立化,割裂对立起来。事物与事物的属性都客观的,独立于我们感觉和认识而存在,感知觉经验只是客观事物及其属性在我们不同感觉与知觉官能中的反映。它们并不是彼此孤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