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性思维与文化基因

2020-12-16 06:25:45 作者: 兼性思维与文

“文”字

“象正立之人形”,是说“文”乃“人”形之一。卜辞中“象正立之人形”的,除了“文”,还有“大”“天”和“夫”等字,而卜辞的“人”则是“象人侧立之形”。由此可知,“文”首先是一个名词,或许说具有名词的词性,它所描画或展现的是一位正面站立的,胸前有文身的人。作为名词,“文”既是一位活生生的“人”,又是一件艺术品、一个文本。

“描写之纹饰”和“以文身之纹为文”,卜辞之“文”的这两项释义中,“描写”和“文身”是动作,是主体的文明艺术创造行为;“纹饰”和“文身之纹”,则是作为名词的“文”(艺术著作)的特性(艺术性和审美性)。前者赋予“文”以动词的词性,后者赋予“文”以描述词的词性。

概言之,“文”首先是一个名词,界定着一个兼有艺术家和艺术品之双重身份的主体;“文”又是一个动词,叙说着一个正在产生的艺术行为或文明事情;“文”仍是一个描述词,描绘着这件艺术品的审美特性和艺术魅力。一个“文”字,将文明或艺术创造的主体、主体的创造行为、行为之成果(文本)的审美特征融为一体。“文”的一字三性,实质上是兼性主体的一体三性(创造者、著作和著作特性),生动而形象地体现出中华文明基因之兼性思想的主体性特征。

在中华文明史上,作为文明基因之表征的主体兼性无处不在。以我国古代的文学家为例。古代我国,并没有工作的文学家,或许说赋诗作文并非文学家单一的立身之道或营生之途。就社会身份而言,文学家亦官亦民:达时为官,穷时为民;出仕时为官,隐遁时为民;全国有道时为官,全国无道时为民。就文明身份而言,文学家亦学亦文:“辨章学术”时为学者,“独抒性灵”时为文人;撰著《新唐书》时为学者,唠嗑《六一诗话》时为文人;出任四库馆臣时为学者,退居草堂阅微时为文人。就学者身份而言,文学家又悠游于经史子集之间:于经部立全国正义,于史部识前车辙痕,于子部拓展视界,于集部修养性格。创造主体这种一身而数任、一人而多能的兼性特征,成功地逾越了《全国篇》所说的“方术”而回来“道术”,然后成果了我国古典文学及文明的博雅多元和文备众体。

刘勰《文心雕龙》称“诠序一文为易,弥纶群言尴尬”,前者是“端性思想”,后者为“兼性思想”;前者为“方术”,后者为“道术”。《文心雕龙》将“端性思想”描述为“庭间回骤”,其坏处是“各照隅隙,鲜观衢路”,“各执一隅之解,欲拟万端之变,所谓‘东向而望,不见西墙’也”;而“兼性思想”则是“万里逸步”,其优长是“操千曲然后晓声,观千剑然后识器”,所谓“圆照之象,务先博观”,“智术之子,博雅之人,藻溢于辞,辩盈乎气”。中华文明基因中的兼性思想成果了兼性主体,而主体身份的多样性反过来又铸成兼性思想的主体性缘由。

如果说,由“文”的一字三性,咱们能够追溯到中华文明基因之兼性思想的主体性缘由及原质;那么,由“天”的字形及字义,则能够见出兼性思想之目标的天人合一。

“天”字

《说文解字》释“天”:“天,颠也,登峰造极,从一、大”;释“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大”的转义为“大人”,与象幼儿之形的“子”相对,引申为凡大之称而与小相对。前面谈到,卜辞中的“天”和“大”都是“人”,都是“象正立之人形”。据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卜辞的“天”一般读作和用作“大”(即“正立之人形”),其字形除了头上加一横,还有两种写法:头上加两横(表明“上”),头上加一个方框(突出人之颠顶以表明“天”)。一个“天”字,字形和字义既有“人”(或“夫”)又有“天”(或“大”),这是我国文明“天人合一”的字源说依据,更是对中华文明基因之兼性思想的客体性确证。《周易》八经卦之“乾”,其卦象是天、地、人三“大”合一,亦可视为轴心期我国文明元典对兼性思想之目标或客体的象喻式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