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尝了一下,甜甜的,应该是饮料,我就多喝了一些。”近日,一名司机被查出饮酒后驾驶,他向交警解释说,自己大意了,以为甜甜的,就不可能是酒。
当时是凌晨3时30分许,南京交警二大队警力在虎踞南路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临牌小车,便立即上前查看情况。交谈间,交警闻到了驾驶员身上有酒味,便询问他有没有喝酒。驾驶员姓赵,他称刚结束聚会,朋友喊他喝点,他尝了尝是甜的,还挺好喝,便理所当然认为应该是饮料,于是饮用了一些。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在此,交警提醒,大家无法通过口感判断它是否含酒精,而要通过它的外包装提示,看是否有酒精成分。不论是传统酒类还是含酒精饮料、食物,只要食用后经检测超过相应标准,此时驾车,就会涉嫌酒后驾驶。 通讯员 陈婧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