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生态环境局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

2020-09-25 15:21:06 作者: 木里生态环境

为深入开展好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木里生态环境局依据《木里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方案》,《木里县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木里县商务外事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汽修厂、摩托车销售及维修点、汽配经营行业等),铅蓄电池产生单位(铅蓄电池销售点),废旧品回收点等进行了排查整治。此次,主要对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转移去向、贮存情况等进行了逐一核实并完成登记,其次,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台账混乱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责令整改。

木里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商务外事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汽配经营部进行检查

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小组一行按照《木里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方案》,《木里县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分行业、分领域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目前共检查废旧品回收点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汽修厂、摩托车销售及维修点、汽配经营行业等)17家。

木里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商务外事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废旧物品回收点进行检查

木里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商务外事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汽修厂进行检查

此次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对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废机油格、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吸油棉纱等)的产生量、贮存量、贮存方式及去向进行逐一排查。

二是对危废贮存间的建设、管理登记台账、转移联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三是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对危废的安全贮存(防灭火、防爆等)进行检查,并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四是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教育工作,让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认识到具体的法律要求,能够更好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触犯相关法律。

木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讲解

木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对汽修厂危废登记管理台账进行检查

下一步,木里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首先,对辖区内尚未进行检查的有关企业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其次,加强督促整改落实,对贮存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执法力度,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处罚,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最佳效果。

供稿:木里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