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每天“掉肉”十斤,还能赚钱?事情不简单…

2020-10-13 17:59:05 作者: 男子每天“掉

努力减肥的人都希望自己每天能够掉肉,下面我们要说的这位张某真的是每天都能从自己身上掉肉十余斤,而且还获利1万余元,他身上的肉能赚钱?

9月13号上午10点左右,华阳路派出所民警在视频巡逻中发现长宁路凯旋路路口有一名男子张某鬼鬼祟祟地从裤兜、上衣口袋中掏出数包用塑料袋包裹的物品,并将这些物品藏在一辆电瓶车的车筐中,这个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长宁公安分局华阳路派出所民警何嘉晨介绍,“我们从14号到19号,每天差不多的时间和地点,一直对他进行视频跟踪,并且每天都发现他在这个时间把身上藏的物体放到他的车里面去,我们觉得很可疑,20号的时候,我们就派民警直接去当场进行询问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袋子里竟然都是猪肉,而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支支吾吾始终说不清这些肉的来源,带着疑问,民警把张某带回派出所继续调查,来到派出所后,张某乖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张某是中山公园商圈一家大型超市猪肉摊位的工作人员,从今年4月起,他开始把柜台的肉偷偷带出去,对超市称肉在销售过程中自然损耗,而对自己的朋友、邻居称自己在超市工作,能搞到内部低价猪肉。

长宁公安分局华阳路派出所民警何嘉晨告诉记者,“每天把肉偷偷摸摸藏起来,他是先藏到了他的工作地点的更衣室内,然后再利用休息的时间,从家乐福内把肉带出来,方式是把肉以小块以塑料袋的形式放在身上,各种地方,然后带到了我们视频中监控看到的地方,然后等下班之后再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把这些肉兜售给周围的邻居。”

由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向张某购买猪肉的人越来越多,每天能卖出100元至400元不等,累计获利1万余元。

张某邻居说,“他这个肉,我看看质量又高,而且价格超级便宜,我绝对动心的,我相信一般人看到这个肉,绝对会买的呀,平时我买的四五十元一斤的肉,他这里只有二十元左右,我怎么会不买呢。”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长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素材来源:长宁台 记者:李婷婷 杜永超 编辑:胡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