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张驰 文/图)家住惠安山霞的陈某,竟在饮酒的情况下,无证且未戴安全头盔,骑摩托车到学校接孙女放学。
12日上午11时30分,惠安交警大队山霞中队执勤民警在山霞中心小学新校区路口设卡对学生家长超载、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这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向卡点驶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
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陈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突然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便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陈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78mg/100ml,陈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陈某称,自己早上起床后就在家里小酌了两杯,喝完便去做事了。到了中午,想到孙女快放学了,陈某觉得自己已经休息了这么久了,应该没什么酒气了,于是便骑车到学校接孙女。
最终,民警依法对陈某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600元的严厉处罚。陈某悔恨不已,表示一定要吸取教训,不再触犯法律法规,为孩子做个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