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丰台这里发布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0-10-17 16:41:22 作者: 重磅!丰台这

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款=(标准房屋市场价格-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二)定向安置房产权调换

1.定向安置房产权调换的补偿款

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款=综合补偿单价(2500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弃购补偿单价(25000元/平方米)×弃购面积。

2.定向安置房房源情况

产权调换定向安置房源为怡和世家定向安置房项目的现房,位于丰台区石榴庄南里7号,产权性质为三定三限商品房。定向安置房源对被征收人的优惠销售价格为9900元/平方米。

3.定向安置房认购面积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5倍+15平方米确定最大可选购面积,被征收人不得选购超出该面积的定向安置房。因定向安置房户型原因,导致被征收人最终选购的定向安置房面积小于最大可选购面积的,弃购面积按25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偿。

第四章 奖励与补助

第九条  各项奖励

(一)主动签约奖

凡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的被征收人,给予200000元主动签约奖励。

(二)按约交房奖

凡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的被征收人,并在约定期限内交房的,给予200000元按约交房奖。

第十条  各项补助

(一)搬家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标准计算。

(二)空调移机费:每台400元。

(三)电话移机费:每部235元。

(四)宽带移机费:每端350元。

(五)有线电视移机费:每端300元。

(六)热水器移机费:每台300元。

第十一条  临时安置费

在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约腾空交付房屋后,按被征收成套住宅房屋户型给予临时安置费,一居室4000元/月、两居室5000元/月、三居室6000元/月、四居室7000元/月,临时安置费为一次性发放,发放期限为四个月。

第十二条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按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18号)规定,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给予1500元/平方米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实施单位现场设立综合咨询组,被征收人符合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方案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