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独占已逝丈夫赔偿款,玉山一婆婆无奈诉儿媳

2020-11-28 03:19:10 作者: 儿媳独占已逝

儿媳独占已逝丈夫赔偿款,婆婆无奈诉儿媳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作为儿媳,我对不起她老人家,我也没有给自己的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我现在把赔偿款给她,也希望她能原谅我。”说罢,被执行人陈某珍将一沓厚厚的执行款放在执行法官办公桌上,并向申请执行人也是自己的婆婆周某花的表达了深深的歉意。

事情还要从2年前的一次事故说起。2018年5月19日,申请执行人周某花的儿子也就是被执行人陈某珍的丈夫熊某明,在某项目工程施工时发生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珍代表周某花及陈某珍的女儿与江西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赔偿协议,公司一次性赔偿给陈某珍90万元并另行补偿8万元。然而,陈某珍取得该笔赔偿款后,并未支付给周某花应得的份额,周某花年过七旬,因老公和儿子先后过世,没有经济来源,生活较为困难,多次找陈某珍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她诉至玉山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令陈某珍向周某花给付因熊某明死亡应分得的赔偿款15万余元。判决之后,陈某珍未履行自己的义务,2020年8月,周某花向玉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玉山法院执行局陈腮芳法官向被执行人陈某珍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冻结其银行账户,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然而此时陈某珍已不见踪影,电话号码也已更换无法取得联系,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住所地进行走访调查,通过从当地村委会干部和乡邻口中得知,被执行人陈某珍目前认识了一个男朋友,两人一起在外地生活,但无人知道他们在哪,其家属也无法联系上。考虑到执行工作的现实情况,执行法官积极做好周某花老人的思想工作,安抚老人的情绪,告知其法院下一步要采取的执行强制措施,老人表示不想儿媳上黑名单,只希望陈某珍能将自己应得的儿子死亡赔偿款给她。听完老人的倾诉,执行法官握住老人的手说,请相信法律、相信法院执行工作,并请她一旦有被执行人的线索及时告知法院,法院一定给她一个公道。

不久之后,执行法官得到可靠的线索,被执行人陈某珍从外地赶回来参加大女儿的婚礼,考虑到结婚是人一辈子的大事,如在喜事期间展开行动,极易造成被执行人情绪的激化,不利于矛盾的缓和问题的解决。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准确把握好执行尺度,决定等陈某珍操办完女儿婚事后再对其实施拘传。几天后,当正在家里收拾家务的被执行人看到法院干警来到,自知无法逃避,俯首就范。然而,被带回法院的陈某珍一再表示自己没钱,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执行法官严厉告知她,如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将依法拘留,或将其以拒执罪移交给公安机关。面对法官的义正言辞,她起初仍不以为然,但当警车真的把她带到医院做核酸检测,并送往拘留所的时候,陈某珍慌了,她表示要还钱。她说自己虽然领取了九十多万元的赔偿款,但建了房子,钱已经花了,并且还有两个孩子要读书,其中一个孩子还有残疾需要照顾。执行法官刚柔并济,告知其做法不仅有悖于法律,更有违于中华传统美德,要充分体谅婆婆失去儿子的悲痛和生活的无助,要切实履行起自己的法律义务,同时给自己的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执行法官语重心长的话语,使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周某花也解开了心结,因念及家庭情义和两个孩子的今后生活,周某花只要求陈某珍支付人民币8万余元即可,剩余的七万余元主动放弃。看到曾经的婆婆深明大义,被执行人陈某珍深深的表达了歉意,并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段话。

来源:上饶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