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25日,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以波折公事罪、风险驾驭罪依法对笱某提起公诉。
二零二零年9月17日清晨1时,笱某在一家KTV与朋友聚餐时喝酒,脱离时回绝朋友护卫。他酒后驾小车行进在桂林市七星区漓江桥时,发现有七星交警设卡查看,酒后驾驭的笱某心慌,只想躲避查看,所以在漓江桥上倒车逆行。
正在执勤的七星交警屡次叫笱某泊车承受查看,笱某并未理睬,将一名辅警撞倒后加快驶离。当他逃至龙隐桥施家乡路口,慌张中撞向路旁边隔离带后弃车逃逸。随后,笱某在施家乡村被差人捕获。
通过酒精检测,笱某体内酒精含量88.24毫克/100毫升,到达醉驾规范,笱某的行为形成一名辅警受伤、摩托车损坏、路途隔离带损坏的结果。
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受理后,对笱某以波折公事罪和风险驾驭罪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