汹涌新闻近来从长沙市公安局得悉,2021年1月20日,长沙市森林公安局在长沙铁路警方合作下快速侦破一同不合法打猎、不合法捕捉案,捕获犯罪嫌疑人4名,搜寻死体野生动物16件,收缴气枪1支、铅弹100余粒、电捕鱼设备1台、钢珠上千粒及其它猎捕东西。
犯罪嫌疑人现场指认猎捕的作案东西图片来历:长沙市森林公安局
经查,二零二零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曹某、李某、余某等人来到长沙市某水果市场做搬运工,曹某发现租房邻近山场有野生动物便预备弹弓、钢珠、捕兽夹等捕猎东西。二零二零年十月至2021年1月期间,曹某与李某屡次到租房邻近山场放置捕兽夹,曹某与余某带着从宋某处借用的气枪到山场猎捕野生动物,并在山场经过放置捕兽夹猎捕黄鼠狼1只、斑鸠1只。2021年1月16日至1月17日,曹某运用弹弓和钢珠射杀鸟类13只,随后将射杀的鸟类整理后放置在租房冰箱内用于食用,民警在曹某租房内搜寻出鸟类死体13只、黄鼠狼死体1只。
犯罪嫌疑人现场指认猎捕的野生动物
经长沙市森林公安局托付专家判定,涉案动物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别离为4只白头鹎死体、4只画眉死体、2只棕背伯劳死体、3只珠颈斑鸠死体、1只黄鼬死体、2张黄鼬皮裘。
另查明,二零二零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曹某别离与李某、余某运用电鱼设备在长沙市跳马镇某小区邻近河流捕鱼,并将不合法捕捉的鱼类进行食用。2021年1月25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方某在法令的强壮震撼下自动投案自首,并向公安机关照实供述了自己与曹某使用弹弓钢珠前往山场猎捕鸟类的犯罪事实。现在,犯罪嫌疑人曹某、李某、余某因涉嫌不合法打猎罪和不合法捕捉罪被长沙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