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新解法: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

2021-08-13 11:19:02 作者: 消费纠纷新解

为助力诚信苏州·消费天堂品牌建设,打造“苏州最舒心”消费环境,苏州中院于今年年初启动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舒心消费、法治护航”项目暨关爱民生法治行创建工作。半年多来,通过深化联动,苏州中院联合市消保委建立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并在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消费纠纷联动化解“一院一品牌”创建工作,在妥善化解消费领域突出矛盾,健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及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01. 联动化解典型案例

图为《苏州日报》刊载相关案例

经营者未如实告知车辆信息 联动解纷

审理法院:太仓市人民法院

【案情】2020年12月,孟某向常熟某二手车经销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22万元的二手车,该经销公司承诺车辆无水泡、无事故、无火烧、无调表。孟某提车后发现,该车曾在4S店进行事故维修,故以车辆存在事故维修记录为由,主张经销公司在售车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还购车款并按照购置价的三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后,双方对该车辆是否为事故车产生争议。由于我国尚无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车的界定作出专门规定,且该车从广东多次转卖至江苏,维修记录难以查询,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太仓法院根据与太仓消保委建立的消费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委托太仓消保委调解。

在太仓消保委的牵头下,太仓法院走访了部分二手车市场,并向二手车协会进行咨询,相关专业人员解释了交易惯例中事故车的范畴,而案涉车辆仅更换左前、左中门,前保险杠等覆盖件,四梁六柱均未更换,难以认定为事故车。最终,在太仓法院和太仓消保委的共同努力下,基于经销公司未完全告知车辆维修记录的事实,由其向孟某进行适当补偿,案件得以顺利调解。

【点评】近年来,二手车交易市场日益繁荣,但因汽车产品自身具有复杂的结构、配置,消费者没有专业能力进行真实鉴别,现实中,消费者以经营者未如实告知车辆信息要求“退一赔三”的诉讼屡见不鲜。“退一赔三”以经营活动存在欺诈为前提,由于汽车领域的专业性,法官对于争议车辆情况很难判断,往往需要委托司法鉴定,不仅费时费力,且矛盾难以化解。本案中,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依托多元化解机制,携手消保委,通过委托调解、专家咨询等方式共同促进案件成功调解,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图为姑苏法院及苏州中院青年代表走访老字号企业

法院现场指导 联动化解“舌尖上的纠纷”

审理法院: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案情】2021年6月,吴某在姑苏区某蛋糕店购买三明治、蛋黄酥,食用蛋黄酥1小时后出现呕吐反胃、腹绞痛等症状,吴某到医院治疗并支出部分医疗费用,医院诊断结论为“食物中毒?”。

吴某认为蛋黄酥存在食品不洁等问题导致其呕吐反胃,遂与蛋糕店沟通要求退卡并赔偿医药费等。蛋糕店认为其蛋黄酥经质检合格,不排除吴某因其他原因出现呕吐反胃,考虑吴某为老会员,可向吴某赠送固定金额蛋糕券,双方协商无果,吴某向姑苏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申请姑苏区消保委调解。

经姑苏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检,未发现蛋黄酥存在问题,经姑苏区消保委调解,双方对退卡及由蛋糕店另行向吴某支付一定款项达成一致,但对该款项的性质为“赔偿”还是“补偿”有不同意见。姑苏区消保委依据与姑苏法院联动解纷机制中的“个案调解现场指导机制”,邀请姑苏法院派员对公益调解现场指导。

调解过程中,派驻法官向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了解到该两部门未接到过其他消费者对该蛋糕店的食品安全类投诉,派驻法官向吴某释明可能需通过鉴定确定不同承担主体,建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妥善解决本次纠纷。经派驻法官与特邀调解员悉心劝导,吴某与蛋糕店达成了不退卡但增加补偿金额的调解协议,并向姑苏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姑苏法院经审查后向双方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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