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黄桂风)8月19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逆行上高速的违法行为予以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8月17日晚凌晨3时15分,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在万洋高速万宁往洋浦方向路段有一车辆在逆行,请求立即出警。
接警后,高速公路管理大队立即派出一组警力前往搜寻拦截,同时调取监控录像寻找车辆踪迹。凌晨3时23分,民警在万宁往洋浦方向160公里路段处发现了该车正在前方逆向驶来,情况十分危险。见状,民警迅速拉响警笛,以最快的速度将该车拦停,并引导至安全地带。
当驾驶人打开车窗时,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含糊不清、语无伦次,完全处于醉酒状态。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车驾驶人陈某酒精含量为151.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为进一步调查处理,民警带领其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检验鉴定结果为: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据陈某称,当晚与朋友在儋州市白马井镇吃烧烤,期间喝了近4瓶550ml的啤酒。结束后便驾驶车号牌为粤S7R0**的白色越野车回那大镇,由于喝了酒意识模糊,误闯了高速。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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