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帝王”牵出93名“保护伞” 坚守扫黑的最后一公里

2020-12-02 00:07:08 作者: 狱中&ldq

2001年,任爱军因涉嫌绑架罪被逮捕,2003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先后在汾阳监狱、晋中监狱、临汾监狱、曲沃监狱服刑改造。

调查发现,任爱军服刑期间把减刑用到了极致,基本上是能减必减,且每次都是顶格去减。他申请减刑的方式有两种:监狱改造获取积分和重大立功。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从入狱到出狱,任爱军有4次常规减刑和两次重大立功记录。

“正常来说,提请减刑后,两年之内不能第二次提出。任爱军则交叉进行,利用积分减刑后,马上换地方,再进行立功减刑。”专案组有关工作人员说。

任爱军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前妻张天舒等人保持密切联系,在他服刑期间,张天舒在外到处奔走、筹集资金,协助违规减刑事宜。

律师郝某则通过检察院有关领导,认识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时任分管副局长、负责减刑相关处室的处长,又通过其他老乡,不断打招呼。经过关照,任爱军在监狱里表现糟糕,积分却多到用不完。

殴打服刑人员王某事件发生后,任爱军不但没有受到惩罚,还借此调换到晋中监狱,并提交了减刑申请,刑期由无期减为18年。按照当时的规定,涉黑涉恶的重刑犯,需要不断更换监狱关押,这点被任爱军充分利用,逢换必减。

晋中监狱用汾阳监狱弄虚作假给予任爱军的奖励积分,和相关伪造的减刑证明材料,提请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临汾监狱以晋中监狱认定的任爱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请对罪犯减去有期徒刑3年。

常规减刑不到周期,任爱军就申请重大立功。2011年,任爱军检举了一起狱外命案。事实上,这起命案在2004年和2007年分别被同监狱的犯人检举过,等到任爱军检举时,监狱才将材料转到公安部门。别人举报过的事,又成为任爱军重大立功的理由。

在服刑期间,任爱军不服管教,严重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对其严重违反监规行为,监狱不仅不予惩处,反而多次为其记功、表扬,报请减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对相关减刑材料审查把关不严,将任爱军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法官徇私枉法,分别三次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2年、1年10个月23天。自无期徒刑判决生效至2013年6月刑满释放,任爱军实际服刑仅10年2个月。

专案核查组核查,任爱军服刑期间现实表现与监狱考核结果不符,记功、减刑、重大立功等涉嫌作假。

2018年9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撤销被告人任爱军减刑的刑事裁定,对其恢复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任爱军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与先前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决。

利用关押场所变化,规避减刑程序违法被发现的“风险”

对任爱军违法减刑问题调查过程中,专案核查组发现,相关政法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弄虚作假、虚位监督、徇私舞弊等问题。

2018年4月,山西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山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协调省纪委监委,启动涉黑涉恶“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严肃查处任爱军涉黑团伙背后的“保护伞”及腐败问题。

任爱军涉黑案件查办期间,山西省委政法委共召开专题会议7次,多次赴5市30多家单位调查,调阅案卷材料50余卷,谈话调查60余人,制作谈话笔录30余份。

经查,任爱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共查处涉案违纪违法人员9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91人,律师1人,其他社会人员1人。国家工作人员中,监狱系统58人、法院系统15人、检察系统8人、公安系统10人。

山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是一起监狱、法院、检察、公安系统人员和“黑”律师交织的司法腐败窝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