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秦王朱樉的去世,看大明亲(郡)王,藩王,王妃的葬制礼仪

2020-09-23 17:43:05 作者: 从明秦王朱樉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次子秦王朱樉薨,这是在朱元璋的长子(皇太子朱标),八子潭王朱梓,第十子鲁荒王朱檀之后第三位去世的亲王(夭折未封王者未算)。洪武二十八年正月,朱元璋命朱樉率领平羌将军宁正前往洮州(甘肃南部临潭一带)平叛,王师一到,叛军望风而降而降。洪武帝大悦,给予朱樉丰厚的赏赐。但仅仅一个多月过后,也就是同年三月的二十日,朱樉薨。

在所封诸王中,二子朱樉最长,又和朱标(因为朱樉在封国不轨,被召回南京,朱标前往西安巡查,回京后为二弟辩解,劳累而身感恶疾而亡。)同为发妻马皇后所生,朱元璋悲痛的赐谥册曰:“哀痛者,父子之情;追谥者,天下之公。朕封建诸子,以尔年长,首封于秦(西安),期永绥禄位,以籓屏帝室。夫何不良于德,竟殒厥身,其谥曰愍。子隐王尚炳嗣。”并下诏礼部议定诸王及宗室丧礼礼仪,以便形成定制。

礼部尚书任亨泰言:“参考宋制,宜辍朝五日。今遇时享,请暂辍(朝)一日。皇帝及亲王以下,至郡主及靖江王宫眷服制,皆与鲁王(洪武二十二年嗑药而亡)丧礼同。皇太子服齐衰期(“ 五服”中的第二等,次于斩衰。其中第三等即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已嫁女子为父母;孙、孙女为 祖父母,服期一年,不执杖,亦称“不杖期”。),亦以日易月(一日当一个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得到了朱元璋的同意。

逐定制:亲王丧,辍朝三日。礼部奏请派官员官员掌管行丧葬礼仪,由翰林院撰写祭文,并谥册文、墓志铭。由工部制造铭旌,派遣官员搭建陵冢。钦天监官员卜葬,国子监监生八名报讣各王府。御祭(下旨祭祀)一,皇太后、皇后、东宫各一,在京文武官各一。自初丧至除服,御祭凡十三坛,封国内的文武官员各祭一。

治丧期间的服制,王妃、世子、众子及郡王、郡主,下至宫人,斩衰三年(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服制三年),封国内的文武官员齐衰(次于斩衰)三日,哭临五日后可以除服,封国城中军民素服五日。郡王、诸子、郡君(女儿),为兄及伯叔父齐衰期为一年,郡王妃小功(用熟布做成的丧服。为服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兄弟之妻等丧时所穿,时间为五个月。)

如果要是亲王妃薨,则御祭一坛,皇太后,中宫、东宫、公主各祭一坛。由封国所在地的布政使司委派官员开陵与亲王合葬。亲王的继妃、次妃的祭礼相同。但亲王的夫人(滕妾)则只有御祭一坛,建造坟冢祔葬(不与王合葬)。

郡王去世,辍朝一日。行人司(明洪武十三年置,掌传旨、册封等事)派遣官员处理丧葬礼仪,其他的与亲王葬仪基本相同,但皇太后、皇后不参与祭礼。

郡王妃与亲王妃葬制相同,但公主不参加祭礼,郡王妃与郡王合葬。郡王的继妃,次妃丧礼,与正妃相同。

如果是亲王世子去世,御祭一,东宫祭一。在七日及百日、下葬、期年、除服,御祭各一,世孙丧礼和世子相同,减去七七及大祥祭。镇国将军,仅在闻丧、百日、下葬时三祭,奉国将军以下,仅御祭一。

另外早在洪武九年五月,晋王朱㭎(朱元璋三子)的正妃谢氏(永平侯谢成的女儿)薨,朱元璋就曾下令议定儿媳妇的丧服之制。侍讲学士宋濂官员议曰:“按唐制,皇帝为皇妃等举哀,宋制,皇帝为皇亲举哀。今参酌唐、宋之制,皇帝及中宫服大功(丧服五服之一,用熟麻布做成,较齐衰稍细,较小功为粗。于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众孙之丧时服之,为期九个月。),诸妃皆服小功(见上),南昌皇妃服大功,东宫、公主、亲王等皆服小功,晋王朱㭎服齐衰期,靖江王妃小功,王妃服緦麻(五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并辍朝三日。既成服,皇帝素服前往治丧的地点,十五举音(哭丧)。百官奉慰,皇帝祭奠完毕出来时换常服。”朱元璋听完后,下制曰“可”。其后,王妃丧礼服制视此办理。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