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明朝则吸取了宋朝的教训,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武将的兵权,但却不像宋朝一样钳制得滴水不漏:
1. 仿造枢密院制度,建立大都督府,后发展为前后左右中五大都督府,称为五军都督府,和兵部一起执掌兵权,“兵部有出兵之权,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权”,少了一个环节的钳制;
2. 地方军队的统兵权由都指挥使掌握,但战时由皇帝所派的官员或藩王为总兵统领,打完战了再还给地方都指挥使,可是后来边境多事,这些中央官员就逐渐留在了当地,和都指挥使分掌地方军权,虽然后面有文臣、太监负责监军,可毕竟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沟通起来也方便,不像宋朝那样,调度个军队还得汇报中央,等枢密院那些文官下令才能调度,效率自然提高不少;
3. 宋、明对兵权的钳制,都很大程度压制住了地方军队的战斗力,可明朝更善变通,在军队战力不行的时候,就逐步将权力下放,让当地将领招募私兵,粮草和军饷则由朝廷提供,比如抗倭时期的戚家军、俞家军,抗金时的李家军等等,可是宋朝对武将过于谨慎,不愿权力下放,除了在靖康之耻时有过岳家军、韩家军爆发过惊人战斗力外,在金兵一退就立刻收回兵权,为此还杀了忠肝义胆的岳飞元帅。
而且宋朝皇帝还很喜欢对前线战事指手画脚,即所谓的“阵图钳制”,像宋太宗赵光义就设立了一个以步兵为主,骑兵为辅的“平戎万全阵”,并成为”祖宗家法”,后世帝王不得违背,结果就是出征的武将们被牢牢地钳制在这阵中,绑手束脚,拘泥于形式,战力自然高不到哪去。
咸平、景德中,赐诸将阵图,人皆死守战法,缓急不相救,以至于屡败,诚愿不以阵图赐诸将,使得应变出奇,自立异效。
三、两宋时期对于文官的待遇极高,结果就是养出一大批空口白话论武事的文官,而武人低贱,人皆不愿从武而投文
由于唐、五代的教训,北宋对于文官采取恩养制度,光以一个最低等级的从九品官员来说,只要熬得住,几十年后也可以慢慢熬到宰相,而且还有各种补贴、田地,高级一点的还有食邑分封,毫不夸张地说:宋朝官员的待遇是历朝历代最好的,可能连现在也比不过。
唯其给赐优裕,故入仕者不复以身价为虑,各自勉其治行,给赐过优,使宋朝财政困厄,此宋制之不可为法者也。
对待官员的优待政策,让很多人冲破头都要争取个一官半职,自宋真宗开放科举制度后,更是营造了一条通往发财致富的康庄大道,到了仁宗时期,甚至到了“五人一进士”的程度。
这一点比起明朝那千军万马争先的情况来说,宋朝的官员实在是很容易做,也很有做的价值,虽然这样确实让两宋没了兵事之祸,可随着而来的却是官员机构的臃肿,往往一件小事就得有好几个人共同负责,这也是王安石变法中最重要的一环,可惜最后还是失败了。
毕竟北宋皇帝亲自把官员给养肥、养懒了,要让他们再变瘦、变勤可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自然会遇到利益受损的文官的抵制,而偏偏赵匡胤又下了“不杀士大夫”的铁规,更让拿钱不做事的士大夫们心安理得,有恃无恐了。所谓“祖宗之法不可违”云云,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要是宋朝有几个像汉武帝、朱元璋、雍正这样的铁血皇帝,或许还能再救一救。
至于明朝,虽然也重用文官,可却不在俸禄上重用,而是在权力上重用,只有你做多了事才能拿到更多的待遇,想着宋朝那样不做事还能拿钱的,不好意思了,回家、流放、下狱三条路自己选吧!这一点也使得那些在地方担任军队指挥的文官们,不得不跨界兼职,要不战事有什么差错,自己随时就是杀身之祸,像明朝中后期最能打的几个武将:袁崇焕、熊廷弼、卢象升等,其实都是文官出身的。
结语
宋明虽然一样都是重文轻武,但宋朝过于严格,而明朝吸收了宋朝的教训,避免了矫枉过正的情况,这是宋朝的不幸,也是明朝的幸运。在两宋时期,做官是一件很舒服的事,相反对国家有死生之地的武将,却成为了一个很难做、很不好做的职位,打仗武官来,黑锅也得他们背,而宋朝又是一个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时代,百姓的出路多了,也就不愿去做那吃力不讨好的武将职位,到最后还发展到了好汉不当差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