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地方权力——浅析日本德川幕府对地方大名的限制

2020-10-12 16:55:07 作者: 限制地方权力

前言

在古代的封建王朝时代,有两大关系是封建王朝的统治者最为关心的,一个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另一个是皇帝与大臣的关系。这两种关系之所以最为封建王朝统治者所关心,是因为这两大关系的处理关系到其统治者统治地位的牢固与否。

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不论是在亚洲还是在欧洲,我们都可以各国的封建王朝之中观察到这两对关系的存在。尽管这两种关系在各国内部的重要性会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各国的封建王朝统治者都希望能够处理好这两种关系,以此来保证自己以及家族的统治可以千秋万代。

所谓处理好这两种关系,简单来说就是要限制大臣和地方势力的权力,尽可能地让大臣和地方势力为皇帝服务,而不是让大臣和地方势力对皇帝形成掣肘、“挟天子以令诸侯”甚至自立王朝。

德川家康画像

而在日本的德川幕府时代,幕府的将军们作为日本的实际统治者,也十分关心这两个问题,而他们最关心的则莫过于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了。在德川家康建立德川幕府之前,日本经历了长期的幕府时代,各个地方势力打得不可开交。德川家好不容易在战争中胜出,自然要考虑如何巩固自身的统治,而他们所首先关注的,则当然就是如何杜绝战国时代的再一次出现。因此,限制地方势力就成为了德川家族所必须做的一件事情。

一、以法令形式进行限制

自德川幕府建立之日起,如何限制地方大名的势力,使得地方大名安心服从于幕府将军的管理,便成为了德川幕府历代将军所日夜考虑的一件事情。

自德川家康开始,德川幕府就开始以法令的形式对地方大名的势力进行限制。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法令是越来越完善,对于地方大名的限制也是越来越严格。1615年,德川幕府发布了第一个对地方大名进行限制的法令,也就是“一国一城”令。这一法令规定,每个地方大名只能保留一个城池作为居城,其余的城池则都必须被拆除。

此命令一下,日本在战国时代所遗留下来的3000多座城池都全部拆除,只留下了170座城池作为各大名的居城。这样一来,地方大名的军事实力便在无形中得到了削弱,即便大名真的想作乱,他们除了居城之外也没有能够立足的地方,幕府对于叛乱大名的清剿也会更加容易。

同样是在1615年,德川幕府的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忠颁布了元和令,其中共有13条规定,这些规定对地方大名的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比如不能新建或者修缮城池、不能结党营私等等,实际上也是为了限制地方大名的势力发展。一旦地方大名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幕府便有了正当的理由对这些大名进行处罚,进一步地削弱他们的权力。

日本幕府时代照片

后来,幕府的第三代至第八代将军都分别针对地方大名颁布了法令。随着法令的增多,幕府对于地方大名的限制也是越来越严格,比如禁止建造500石以上的大船、禁止徇私习俗、禁止私设关卡等等。这些对地方大名行为的细致规定,目的都只有一个,那便是保证地方大名的权力无法膨胀,而只能乖乖地服从幕府将军的指令。

二、以制度形式进行限制

除了以法令形式对地方大名进行限制之外,德川幕府还设计了两种制度,即参勤交代制度和分摊军役制度,来对地方大名进行限制。

所谓参勤交代制度,实际上就是让日本各个藩的大名定期来到幕府将军所在的江户进行参觐。除了参觐之外,这些大名还需要在江户处理一段时间的政务,然后再能回到自己所在的藩。

虽然这种制度在德川幕府统治的数百年时间里曾经有过变迁,但大体来说,大名们需要在每年的4月份到江户来参觐将军。一般来说,大名们在参觐之后,需要留在江户一年以处理政务,随后才能回到自己所在的藩。但大名们也不能在藩中逗留太长的时间,一年之后,大名们便需要再次回到江户觐见将军并留在江户一年处理政务,由此周而复始。也就是说,大名们需要不断经历这样一个循环:在江户处理一年政务,在藩中处理一年政务,随后又回到江户处理一年政务,再回到藩中处理一年政务。大名们需要在两年时间里往返于本藩和江户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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