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殡礼上的两件事:一件伤天害理,一件恶心出天际

2020-10-15 17:42:27 作者: 秦可卿殡礼上

《红楼梦》第十五回,背景是秦可卿的大殡,国公府冢孙妇灵柩送去家庙铁槛寺的日子,送葬的队伍和各种执事如压地银山一般,四王八公都有路祭和祭棚,北静王还率领着属下们亲身来上祭。小说里甚至都出现了一个词,叫热闹非常,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丧事,倒像是上层社会的一次嘉年华聚会。

玩笑归玩笑,封建社会对于这种大殡是严肃无比的,而整体的氛围定是肃穆庄严,贾珍悲痛异常,宁国府所有忙于葬礼的人员怎么也得挤出眼泪的。这样一种氛围里,难道主题不应该是料理丧事吗?

不是!回目写“王凤姐弄权铁槛寺,秦鲸卿得趣馒头庵。”

一件伤天害理,一件恶心出天际。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一方面体现她卓越的管理才干,贾府里那些个堂堂须眉男儿在王熙凤的万丈光芒下,顿时黯然了。另一方面,通过这次展才,凤姐的气焰和自信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公然说出“我是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要说行就行……”

无论是王熙凤还是那个静虚老尼姑,与张财主和长安守备家是前世无仇、今世无怨,倒是这个老尼姑还得过人家的香火钱。两个人利用几家的矛盾,罪恶的将手伸向司法,害得两家人财两空,静虚和王熙凤双双坐拥几千两银子眉开眼笑。这件事还有没有后续,作者没写,也可能在八十回后的内容里点到。但这事都上回目了,自然没有那么简单。王熙凤先沦为扫雪的奴婢,再被休弃,最后哭向金陵悲惨死去,要知道,凤姐的下红之症一病就是两三年,本来身体就垮了。想想处处掐尖要强的王熙凤,在生命最后日子里的惨状,难说不是她当初有意无意伤人性命的报应。

凤姐这次弄权,屏山总想找理由为王熙凤开脱,凤姐干这个事多少有点逞能的感觉,她不认识那些人,也不知这里面复杂的关系,不过为贪财加上静虚的拨火。谁知道,两个当事人,一对痴男怨女,为此全寻了短见。两人寻短见的消息凤姐至死都不知道都有可能。所以屏山倾向于静虚要承担主要责任,当然,这纯属个人意见。(对凤姐恨不起来呀!)

为秦可卿送葬,她的娘家主要来了两个人,秦业和秦钟,老父秦业当天就回去了,秦钟跟着凤姐宝玉住在水月庵,两三天之后才回城。姐姐死了,尸骨未寒,更重要的是秦可卿才是秦家真正的依靠,秦业七十多岁,秦钟不过十二三岁,连上学的学费都要七挪八凑,一老一小,现在姐姐没了,却不见秦钟这个小子有任何的难过。

小秦相公,到底是怎么一个货色呢?其实凡是写到秦钟,他就没干过一件正经事,一肚子的男盗女娼,上学不好好上,和香怜玉爱眉来眼去,因为水月庵的小尼姑智能儿常去荣国府,两个人早就勾搭上了。送殡路上,看见一个村妞二丫头,他的心思就开始歪了,悄悄和宝玉说:这个妞盘子正。在水月庵两三天的时间里,这个小王八蛋只干一件事,就是和智能儿得趣。和贾宝玉初试云雨是一回事。

​秦钟如此混蛋,曹雪芹对秦钟却是非常偏爱的,给他比贾宝玉还要美的长相,让贾宝玉呼他为鲸卿,本身就表明了作者的观点。到十六回秦钟临死,嘱咐宝玉要“立志功名、荣耀显达”,奇怪的是贾宝玉一点也不反感,秦钟死了,他哭的死去活来,好长的时间打不起精神。你要知道,贾宝玉可是亲口说过的,要是林妹妹说仕途经济的混账话,自己早就和她生分了。所以,秦钟的面子比林黛玉都大,真是费解。

古人格外讲究死者为大,连贵为皇亲贵胄的北静王都说不敢先逝者而行。而且,丧期也会对人的行为有诸多的限制。秦可卿是秦钟的姐姐,虽说不是长辈,但对秦钟来说,依然是尊长,他是需要按规制穿孝服和守丧仪的。更重要的是秦家一老一小,其实秦可卿是秦家的依靠,没有秦可卿,秦钟的学业就得中断,因为秦家请不起先生,秦钟在贾府,长辈们送给他的礼物很厚重。要知道,秦业连秦钟的拜师见面礼当初都是七挪八凑的。姐姐死了,正常情况下,秦钟至少也应该心情沉重才对。相反,不但看不见秦钟有任何的伤心,他玩的欢实着呢。屏山想不通曹雪芹为啥喜欢这么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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