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杀太监寇良才,杖责珍、瑾二妃,太后和光绪之间关系势成水火

2020-11-10 23:22:27 作者: 慈禧杀太监寇

光绪廿一年(1895年)六月,翁同龢得到光绪皇帝的同意,令陈炽起草实行新政的诏书12道,准备陆续颁布,但怕慈禧和一班守旧大臣反对,于是去说服恭亲王奕山作主颁布。奕不肯同意,事情便搁了下来。这时清廷的守旧派都很不欢喜乱上书的康有为,大学士徐桐、御史褚成博都上奏劾他,陈炽、沈曾植劝康有为暂离北京,康乃于八月底出京回粤。第二年慈禧杀太监寇良才,杖责珍、瑾二妃,太后和光绪之间的关系势成水火,变法维新是完全谈不到了。

光绪廿三年(1897年)冬天,德人强占胶州,康有为又赶到北京上了一个很长的奏章,陈说国际形势和当前中国处境,提出几个要点:(一)实行君主立宪。(二)整顿吏治与财政。(三)实行新式教育政策。(四)兴办社会福利。(五)振兴工商事业。(六)听任疆臣各自变法。(七)仿效俄法日以定国是。这篇洋洋大文不仅传遍北京,连上海的报纸也刊载出来了。

由于上述这篇奏章震动了朝廷上下,光绪本想召见康,但奕说:“本朝成例四品以下官吏不能召见”,于是乃改为大臣代表皇帝传康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谈话。

光绪廿四年(1898年)正月初三日下午三点钟,康有为和当时清廷著名大臣李鸿章、翁同龢、荣禄、廖寿恒(刑部尚书)、张荫桓(户部左侍郎)等会见,地点是在总理衙门西花厅。这是一幕精采的辩论会。荣禄说:“祖宗之法不能变”。康有为答:“祖宗之法是为了治理祖宗的土地,如今祖宗的土地都不能守,则还守什么祖宗之法?举例来说:现在谈话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也不是祖宗时候就有的,因时制宜是适应需要。”他的回答驳倒了荣禄。廖寿恒问:“变法如何着手?”康有为答:“应从改革法律官制入手。”李鸿章问:“那么六部可以尽撤,则例可以尽弃吗?”康有为答:“法积久而弊生,而且今昔异势,现在的法律官制实在应该改弦更张,就是一时不能全改,也应斟酌情形逐步更改,这样才能推行新政。”接着他从政治谈到经济财政,又说日本因仿效西洋维新而富强,如今制度已很完备,中国和日本邻近,应该向日本学习。这次谈话由三点钟谈到天黑才散。

第二天翁同龢把谈话情形报告光绪,光绪又要召见康,恭亲王主张叫康先条陈意见,于是光绪命康具折上陈,并把康所著《日本变政考》、《俄大帝彼得变政记》一并进呈。康有为乃在正月初八日上了一个“统筹全局”的奏折,折中说:“现万国之势,能变则存,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方今之病在笃守旧法而不知变……”然后举明治维新时的改革为证,要求光绪先做三大事:(一)大集群臣于天坛,诏定国是,除旧布新;(二)设上书所于午门,派御史二人收书,许天下士民上书言事;(三)设制度局于内廷,选天下通才数十人入直其中,皇上每日亲临,损益庶政。并于庶局下设法律、度支、学务、农、商、工、矿、铁路、邮政、电报、陆军、海军等12局。康并在著作的序文上警告清廷,如果不自动变法,等别人来变时,清朝就完蛋了,但如能自动地变,则清廷仍可以永远统治下去。在康有为的奏折里一方面强调变法可以富强,而变法又是非常容易。这些意见把年轻而有抱负的光绪皇帝完全打动了,他把康有为的著作和奏章都放在案头,天天翻阅。

康有为不仅只争取光绪皇帝赞同他的变法主张,同时还联络许多能接受新思想的官吏和知识分子。他在长兴里讲学时,已经拔识了几个同门弟子,其中最著名的是梁启超。后来康中了进士,名气日大,在京中结识了翰林侍读学士徐致靖、御史杨深秀、给事中高燮曾,以及张荫桓、李端棻、杨锐、林旭、刘光第等一班同志。在督抚中得到陈宝箴、张之洞(后来反对康)的支持。其他如黄遵宪、陈三立、徐仁寿、汪康年、屠守仁、黄绍荃等都给予他精神上的响应。他还有一个私淑弟子谭嗣同,是他同志中最得力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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