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罗马就要爆发革命,可元老院又因为迟迟凑不齐法定开会的人数而无法议事,当时的执政官之一塞比流斯,只得临时向平民们提出一项口头承诺:“不论是谁都不能拘禁罗马公民,不让他应执政官的征召服役。罗马公民因为执行军务不在家期间,也不能变卖或没收他们的私有财产”。
这个承诺暂时安抚了人们的情绪,在接下来的几场战争中,平民们踊跃参军,获得了战场上的胜利。但是正当人们满心欢喜地期待这项承诺变能成为法律的时候,却受到另一名执政官的抵制,人们非常愤怒。这个时候有意思的现象出现了,人们愤怒的表现不是占领元老院、驱逐执政官。而是聚集在罗马七座小山丘中的一个,拒绝服兵役,这算是有记载以来的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可罗马三天两头都有仗打,元老院没有办法,只好任命了一位与平民关系良好的独裁官,由他来安抚平民,承诺只要战争结束就会向公民大会提出法案,禁止把平民变成债务奴隶。平民们又心满意足地下了山应征入伍。果然在独裁官马尼乌斯任期届满,履行承诺向公民大会提出了法案,结果是这项提案被否决了!我们之前说过,罗马是军事民主制,财产上占优势的第一等级公民,负担的军事义务最多,也有最多的表决权。最富裕的第一等级公民是贵族为主,平民在财产上大多居于第二等级之后。贵族利用表决权的优势否决了提案。平民这回真的怒了,不过还是没有占领元老院、发动改天换地的大革命,而是跑到比第一次更远的地方聚集起来,拒绝服兵役。这次元老院如果再拒绝他们的请求,罗马就有分裂的危险,平民就有可能出走建立新的城邦。罗马的贵族这时做出了一个重大妥协,就是在政府设里设置了一个新的职位“保民官”,这算是人类政治史上的一次极其富有创造力的妥协
保民官有一项最重要的权力:否决权。任何政府的决策,最初创设时名额为两个,只要有一个保民官认为某项政策会伤害平民的利益,就有权否决,不得实施。同时保民官只能由平民担任,贵族出身的人不得染指。同时保民官的选举过程也排除了贵族,由罗马平民组成的部族会议选举产生,这个会议贵族不得参与。
这个结果看起来是平民们大获全胜,其实也不然。保民官行使否决权有个条件:就是战时不得行使。可是罗马年年都有仗打,等于保民官就一直没得着机会行使他的最高权力,这项权力虽然赋予了平民的代表,但被长时间悬置,贵族们事实上并没有眼下就蒙受损失的危险。
但是毋庸置疑,保民官的创设是罗马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让平民阶层分享了国家治理的权力,缩小了社会阶层间的鸿沟。另一项后续措施和创设保民官同样重要,就是保民官卸任之后自动成了元老院议员。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因为设立保民官使政治活动完全按阶级划线,社会阶层被割裂固化。保民官只能由平民担任,他卸任以后又进入了贵族圈子元老院,于是就造就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平民贵族”,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界线不断模糊化了。
导致了保民官产生的这两轮平民撤离,被称作“第一次平民撤离运动”。过程中矛盾双方的最大特点就是都保持克制,平民拥有武装却没有发动革命;贵族也握有相当的实力却没有武力镇压,而是相互妥协,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修补,平民对取得的有限进展而满足;而贵族也认可平民要求的合理性,满足于权力的削减在一个较长过程内发生。它已经具有近代宪政体制下政治斗争的色彩。
这种渐进变化的保守主义特点,还体现在罗马的法典制订上。罗马人对待法律的习惯基本上也就是近代英美法系的特点。罗马人一般不废除、也很少修改已经制定的法律,而是制定新的法律,新的诉讼主要依据新的法条来裁判,那么旧的法律被使用的少,渐渐就失去了效力,依靠时间积累起新的判便和习惯,新法的权威就取代了旧法。我们上次介绍罗马人民大会的演变其实就是这个思想,从最古老的的库里亚大会,到百人队大会,到以平民为主的部族大会,不是一个取代另一个。新的大会不过就是罗马人为了解决现实问题新发展出的另一种聚集形式,只要把重要的问题转移到新聚集的大会上来决定,如此这般一段时间后形成习惯,新的大会就取得了老大会的权威。至于老的大会形式也还留着,不会去废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