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良心,生年不详,卒于万历三十三(1605)年二月戊午,字景尧,号仁寰,明广德湖忠都(州东十里,今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为官三十年,积劳成疾而卒,追赠兵部尚书,赐名“褒德”。
【人物经历】
万历十(1582)年四月丙申,“升刑部员外郎夏良心为湖广佥事。”
万历十二年(1584)五月,因剿苗匪功受皇帝嘉奖。“佥事夏良心、参将邓子龙等协剿恶苗金道侣、王伽俄等功。”
万历十四1586)年(正月乙丑,“升湖广佥事夏良心为山西右参议。”
万历十五(1587)年冬十月壬戌,“升山西右参议夏良心为浙江副使。”
万历二十一(1593)年正月丙辰朔元旦,“升浙江参政夏良心为山东按察使。”
万历二十二(1594)年二月乙丑,“升山东按察使夏良心为河南右布政使。”
万历二十六(1598)年七月壬子,“升夏良心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
万历二十八(1600)年二月丙寅,江西巡抚夏良心引疾求去,
万历二十九(1601)年四月丁亥,准“巡抚江西右副都御史夏良心,以病乞放归章下吏部。”
万历二十九(1601)年五月甲辰,“命江西巡抚夏良心照旧供职。”
万历二十九(1601)年十二月乙丑,荫“左佥都御史夏良心为国子生,以三年考满也。”
万历三十一(1603)年十二月甲辰,巡抚江西右副都御史夏良心以病乞休,不允。
万历三十三(1605)年二月辛亥,夏良心正式退隐,“以考察自陈乞罢,诏时宁致仕。”
万历三十三(1605)年二月戊午,巡抚江西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夏良心卒。(有诏,见下面“史评”内容)
万历三十四(1606)年六月己亥,“赠已故江西巡抚兵部右侍郎夏良心,为兵部尚书。”
万历三十九(1611)年六月丙申,“准原任江西巡抚侍郎(赠尚书)夏良心补荫国子生。”
【个人政绩】
授刑部主事,迁山西参议。后转两浙水利道,主持修筑海堤,用费少而工效高,诏令赐金晋职。奉旨按察山东,布政河南,皆逢灾荒发生。良心赈济有方,灾民得以平安度荒。在江西巡抚任内,发现当地捐税过重,百姓不堪负担。良心奏准朝廷,仅专卖一项即减征近半。“巡抚夏良心一意请告,远近地方益以汹汹,恐湖广覆辙,又在于此伏望。”万历三十一年十月,“江西巡抚夏良心以地方灾重,奏留瑞州府县正官免觐。”
任浙江浙江参政时,万历十五年修整海盐县海堤,亲自到工地督工。“副使夏良心、同知曾维伦视工而公,数驰涖之。”
在江西任职期间,修葺滕王阁,“万历至崇祯巡抚夏良心、解学龙,巡按方大美相继修葺,俱有记。”
后调京任兵部右侍郎,良心捐出多年余俸4000余金,在京畿购田1200余亩,置房数百间,开设义仓储粮,备战备荒。良心曾将私蓄300余金置田故里,所入用以赡养同族乡民,自己却布衣蔬食终身,时人无不叹服。【纪念】
褒德祠:在(南昌府)南浦驿,祀明巡抚夏良心,万历中建,奏请赐额。
司马上卿坊:在城东(广德州),为旌表本邑名宦、明巡抚江西右副都御史夏良心立。【史评】
一、《明神宗显皇帝实录》载:“良心,字宗尧,直隶广德州人,隆庆辛未进士。授刑部主事,告改南兵部,以忧去;复除刑部。历湖广佥事、山西参议、浙江副使升参政,升山东按察使、河南右布政、江西左布政。寻以右副都御史,抚其地,六年满考晋,今秩。至是卒于官,按臣徐元正以恤典请,并述士民之意,乞准建祠,赐额诏赠兵部尚书,予全葬,祭有加等,祠名'褒德'。良心忠诚廉慎,历官余三十年略无訾议,在藩司出纳无留滞而衡量,惟平入计少,所馈遗余赀四百,寄贮南昌府库,比授钺矿税二使惮不敢逞,十三郡议课十五万,请留其半,以赡南州。旨报可而所输之半,率诸司无名钱民实不损一毛,矿使拟开铜塘为绘图以上,其不可者十得报罢,并罢泰和武山石膏役疾,且革口授遗惓惓以停矿税收,人才为请,有古人尸谏之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