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总工会重磅发布《关于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进一步深化工会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
全市工会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用于购买消费扶贫产品,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消息一出,各级工会纷纷行动,也有不少疑问随之提出:只能买一次,还是分批使用?能不能动用工会经费历年结余?非公企业工会会员能享受吗?……
今天,小编整理了8个Q&A,为你权威解读↓
热点&Q&A
01
根据文件规定,基层工会购买节日慰问品不能超过当年度留成经费的50%,本次增加的一次性额度,是否能超过这个“50%”的规定呢?
答:可以超过。本次是在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标准基础上,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500元,用于深化工会消费扶贫行动。
02
一次性是指只能购买一次,还是一次性增加500元的额度?
答:是一次性增加500元的额度,可以结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分批使用,使用期限截至2021年2月28日。
03
是否可以动用工会经费历年结余?
答:可以。此次增加的支出应纳入当年预算,当年度经费不足的,可动用历年结余。
04
工会消费扶贫可采购哪些产品?
答:可采购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青海果洛、云南、贵州遵义)的消费扶贫产品。
05
消费扶贫产品可优先通过什么渠道购买?
答:
(1)国家扶贫办、财政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仅限各级财政预算单位);
(2)市、各区局(产业)对口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消费扶贫平台;
(3)市总工会官网“公告栏”中公布的直采目录以及“申工社”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中【消费扶贫】栏目。
06
工会经费用于购买消费扶贫产品的资金能否直接发放给个人?
答:不可以。增加的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是专门用来精准推进消费扶贫行动的,不得发放现金、有价证券。
07
非公企业工会会员是否可以享受?
答:可以。《关于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进一步深化工会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适用于全市各基层工会。
08
退休人员是否能享受?
答:退休人员不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