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将300万房产留给水果摊主 “意定监护”你听过吗

2020-11-22 07:20:40 作者: 老人将300

原标题:老人将300万房产留给水果摊主 “意定监护”你听过吗

一位上海八旬老人,老伴去世,患有精神疾病的独生子猝死,儿子后事是身旁这位在老人家楼下做水果生意的摊主陪伴料理,自家亲戚无人到场。三年前,老人带着摊主找到了公证员李辰阳做监护公证,还要把300万房产送给这位毫无血缘关系的摊主,这件事于近日被媒体报道,引发热议。

“意定监护”是什么?

李辰阳是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接受采访时他表示,老人和摊主几年前就认识。老人没事就跑到这个水果摊,等着孩子下学,和这个摊主聊天。他还说,一个独居老人在家里没人和他说话,能有这样一个接纳他的场所,又能够获得他所谓的天伦之乐,是对他心灵上的一种安慰。

李辰阳:比如说他说我妻子没有了,儿子没有了,晚年当我无能为力的时候,没有人来养育我了,怎么办?我先找到人了,我和他没有亲戚关系,我很着急。

老人着急找李辰阳,就是想趁自己意识尚清时,让摊主一家当自己的监护人。这在法律上叫“意定监护”,它正式确立于《民法总则》,并在《民法典》中进行明确规定,还是个新事物。

李辰阳说,像这位老人一样,向公证处寻求法律帮助的场景,每天都在公证处发生,都是因为自己的家庭出现了事故。老人寻求一种安定感,他需要一个司法部门帮助他解决他身份缺失的问题。

就像这位老人,他看中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愿意,他需要通过“意定监护”这种方式,建立和形成他们之间的一种身份关联,法律上叫形成司法秩序。

“意定监护”有什么好处?

作为最早一批“意定监护”公证员,李辰阳曾办理过国内首例意定监护生效案例。他所在的公证处,八成案件是类似这位老人一样的独居独身、或者失独、孤寡等老年群体,且大部分是无血缘关系案。

一次,老人在家中摔倒昏迷,是监护人摊主发现并送医。由于无亲戚照护,摊主便早上进完货再去医院,晚上回家,日复一日。此后,老人便邀请住在简易棚的摊主夫妇及其三个孩子住进自己的房子,组建成一个特殊家庭。

李辰阳表示,“意定监护”会在部分情况下发挥重要作用,避免这种场景出现,能有人来协助他们解决。

就医:医生往往会问老人,“家属来了吗?”“你有监护人吗?”

申请社会福利:老人有各种社会福利,但是他到各个部门去申请的时候,别人也会质疑他的身份问题。这样高龄的老人不怕死,痛苦的死亡过程他是最怕的,他要有尊严地走完这个人生。

“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这是法律制度的光辉点和核心点,目的就是自治原则,法律保障你自我决定权的优先实现。

日常照护、大病治疗、临终关怀等,“意定监护”为不可抗力造成的鳏寡孤独者寻求监护做兜底保障,也超越血亲范畴监护可能有的情感绑架,最大限度尊重老人的意愿。

“意定监护”需要第三方监督

但是,像这位老人寻求监护时,把房产一并让出,让李辰阳和同事很是诧异。因为遗产分配一般不与意定监护挂构处理,是为避免监护者有歹意、加速老人死亡,这也是此案争议点之一。

公证部门的工作其实就是去排除“意定监护”中,老人是不是存在被欺骗、胁迫的情况。

李辰阳:像这样非近亲属来建立意定监护关系的,可能公证部门会让他们跑很多次,有意识地去可能是“折磨”他们,(担心老人)被迷惑了、洗脑了、被骗了。我们专业人员是从蛛丝马迹或者从他的叙述交流当中,把他的社交圈、近亲属圈先了解清楚,然后再来确定为什么老人不指定自己的近亲属而指定一个非近亲属。

老人和摊主的这段“陌生亲情”合法化,事前有调查核实,事后还要进一步监督监护者行为。这也意味着“意定监护”需要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作监督。可老人觉得,能找到摊主这样的监护人已属难能可贵,基于信任,他和大多数老人一样并不寻求监督措施,而类似这样的案例,大概占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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