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晋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二十一·束皙》记载,在晋武帝太康二年,名叫禁绝的汲郡人盗墓,得到墓冢的竹简数十车,皆以古文(秦统一前的战国文字,或说“蝌蚪文”,或说“古文”,或说“小篆”,不胜枚举)记载,史称“汲冢书”。其间有记载夏商周年间的史书十三篇,晋人初名之“编年”(又称“汲冢编年”)。
中书监荀勗﹑中书令和峤受命将散乱的竹简排定次第,并用其时通用的文字考订释文,遂有初释本竹书编年。又称“荀和本”。凡十三篇,按年编次,叙夏、商、周三代,接以晋国、魏国排次,而周平王东迁后以晋国编年,三家分晋后以魏国编年,至少今王二十年止。初释本认为竹简所记的今王应该是魏襄王,汲郡所盗的墓冢应该是魏襄王的。
其时和峤认为竹书编年起自黄帝,可是这个定见未被采用,或将记载黄帝以来史事的残简作为附编录入。
永嘉考正
因为竹简散乱,而战国文字其时现已不能尽识,因而争议很大。到了晋惠帝时期,秘书丞卫恒受命考正竹简,以定众议。可是八王夺位,永嘉之乱迸发。卫恒被杀戮。其友佐作品郎束皙续成其事,遂有考正本竹书编年,又称“卫束本”。
考正本认为竹简所记的今王应该是魏安釐王,汲郡所盗墓冢应该是魏安釐王的。
永嘉之乱,竹书编年的竹简亡佚,而初释本、考正本传世。《隋书·经籍志》录有竹书国异一卷,或是后人据此两种簿本所作的校记。
宋时亡佚
能够说,《竹书》在宋代的亡佚绝非偶尔。《竹书编年》如此重要的一部学术作品,在传承了六百年之后,为何会在宋代又一次亡佚呢?彻底能够幻想的出来,当《竹书编年》出土之后,给其时的思维学术界会带来多么巨大的轰动。儒学成为国学,宋朝二程、朱熹一派的理学居于正统。与儒家史学系统抵触极大的《竹书》天经地义地被宋儒视为妖言惑众,必欲除之而后快,清代朱右曾所著的《汲冢编年存真》序中言必有中地指出:“学者锢于所习,以与《太史公书》及汉世经师传说乖牾,遂不复研寻,徒资异论。越六百余岁而是书复亡。”与这一趋势相吻合,《竹书编年》在安史之乱到唐末五代传抄本逐渐开端散佚,宋代的《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已不加著录。
《竹书编年》相对于汉儒经典太异类了,实际情况是,《竹书编年》冲破了儒家古代前史系统。
一,让我们以禅让为例来阐明这一点。禅让在儒家伦理道德治国系统中的效果十分重要,它是以礼以仁治国的模范,而《竹书编年》记载却是:“昔尧德衰,为舜所囚”,还说“后稷放帝朱于丹水 ”后稷便是弃,周人鼻祖,舜的心腹。也便是说,《竹书编年》中并不存在禅让的说法,而是舜软禁尧登上帝位。
二,关于商王朝重要辅臣伊尹,依据《竹书编年》记载,伊尹放逐了商汤的长孙“太甲”自立,太甲在桐宫被关了两年多,后来趁机从桐宫逃回王都,杀了伊尹,康复了王位,还斤斤计较地对待伊尹的两个儿子,让他们分了伊尹的田宅。原文是:“伊尹放太甲于桐,尹乃自立,暨及坐落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以上和正统是彻底不同的。
但在儒家的史猜中,故事是这样的:太甲承继王位后不听伊尹的劝说,肆无忌惮起来,太甲被伊尹关在桐宫,深为懊悔,总算弃暗投明,有了杰出的体现,所以伊尹又把他迎回国都。伊尹称誉太甲悔过自新。太甲则答复:“曩昔我从前违反您的教训,将来期望您持续辅导我走正途。上天制作的灾害,还能够逃避;我自己制作的灾害,就没有办法逃脱了(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能够逭,《尚书·商书·太甲》)。”(注:现在不能承认两种说法孰是孰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