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推行以削弱诸侯王力量为目的的“推恩令”,倚仗的就是地方诸侯王已经再也没有能力对抗中央朝廷,只能任由中央朝廷宰割,所以汉武帝这才敢有恃无恐的推行“推恩令”这个千古第一阳谋。
楚汉争霸,刘邦败项羽,吞西楚,于山东定陶汜水(今山东曹县北)之阳称帝,定国号为汉,是为汉高祖。
刘邦建大汉后,在总结前秦灭亡的教训之时,认为强秦之所以会亡,部分原因就因秦朝的皇族无权无势,继而赵高专权时,皇族无力钳制;各地起义军叛秦时,皇族无能为力,最终致使秦朝陷入孤立无援之势,直至灭亡。于是乎,为了让汉不重蹈秦之覆辙,刘邦建汉后,就大肆分封子嗣为诸侯王:长子刘肥为齐王、三子刘如意为赵王、四子刘恒为代王、五子刘恢为梁王、六子刘友为淮阳王、七子刘长为淮南王、八子刘建为燕王。
而为了让这些诸侯王有“镇抚四海,承卫天子”的实力,刘邦是给予这些诸侯王如同皇帝一般的权力,在他们自己的封国中,这些诸侯王不但拥有自行任免官员的权力,还拥有完全独立于中央的政治、军事、经济权,可自行招兵,可自行征税,可自行管理封国的百姓。
且最重要的是因当时刘邦的子嗣太少,但土地又多,所以每个诸侯王所分到的土地都特别大,比如齐王刘肥的齐国,它就拥有七十三座城池,疆土“常山以南,大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而当时“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彼时直属于中央朝廷的土地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等15郡,且这15郡还有部分是公主列侯的食邑,而其余地区全都归属于诸侯王。
由此,在汉初,西汉的政治环境就呈现出一种扭曲的态势,即中央弱,地方强。试想,当地方强于中央时,会发生什么?显而易见,强大的地方不愿再受弱小的中央的领导,为了夺取本属于中央的权力,地方就开始动用武力,希望借由武力来达到入驻中央的目的。如此,西汉初年,不可避免的就出现了“大者叛逆,小者不轨于法,以危其命,殒身亡国”的局面,那些强大的诸侯王为获得最高权力,纷纷起兵造反。而稍弱的诸侯王,虽不敢明着造反,但自恃自己实力强,中央不敢对自己干嘛,是干尽了违法乱纪,祸国殃民之事。
自刘邦去世后,中央朝廷就一直在与地方诸侯王明里暗里的较量着,中央想削弱诸侯,而诸侯则想占据中央,两者是互不相让,相互想置对方于死地。但是,作为天下名正言顺的统治机构,中央朝廷毕竟占据大义,他可以直接命令诸侯王干嘛,而诸侯王除非想造反,不然直接听从,至少也不能明目张胆的拒绝。因此,随着时间的逝去,中央朝廷的实力开始慢慢的超过地方诸侯王,逐渐对诸侯王有了致命的威胁。
而随着中央朝廷的实力逐渐跃居地方诸侯王之上,渐渐感到威胁的诸侯王,为了不被中央朝廷所吞并,他们也就开始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反抗。最终这种反抗,在汉景帝时期达到顶点。景帝三年(前154),汉景帝采纳大夫晁错的建议,对地方诸侯王采取强硬的削藩之策,先后下诏削夺楚、赵等诸侯国的封地。此时,地方诸侯王见中央朝廷居然这么明目张胆的要置他们于死地,如若他们还无动于衷,最终灭亡的只会是他们。
于是,他们不再忍让。
正月,吴王刘濞联合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卬、胶东王刘雄渠等诸侯王起兵造反,史称“吴楚七国之乱”。
吴楚七国之乱,是自刘邦以来,西汉所面临的波及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牵扯刘姓诸侯王最多的一次诸侯王叛乱,为平定这次叛乱,西汉中央朝廷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国库几乎被掏空,地方经济受损严重,非数年不能恢复。当然,中央朝廷损失虽惨重,但得到的回报却更加丰厚,经此一役,吴、楚、齐、赵等西汉地方最强大的诸侯,皆被西汉击败,再无力对抗中央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