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殿试(剧照)
科举是在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施,清光绪三十一年废除,在中国施行了1300余年。
中间只有短暂的中断,元朝时期,最早是由元太宗窝阔台根据中书令耶律楚材的建议,在1237年下诏开科取士,考试则是在1238年举行,史称“戊戌选试”,但之后就被暂停。直到75年后的1313年,才由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
不过世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可见科举制度影响越南既深且远。至今,越南人仍称高中毕业生为“秀才”,大学毕业生为“举人”;博士为“进士”。
另外,始创于702年,唐武则天长安二年的武举制度,则早在1901年就由光绪皇帝下诏废止。根据何炳棣教授的研究显示,明清两代的进士有43%来自平民,只有6%来自显赫家族;十九世纪清代的举人和贡生有45%来自平民,只有3%来自显赫家族;明朝有些县的秀才有75%来自平民,清朝有些县的秀才也有50%以上来自平民。
因此何炳棣的结论是:因为实施科举制度,使得明清两代的社会流动性非常高,中国没有一个能够长期垄断士大夫地位的特权阶层。换句话说:一个家族的成员能够连续数代置身士大夫阶层是非常罕见的。
▲状元
这可以说是近代人类社会实施民主选举之前最公平的选才机制。
中国古代的贪污腐败问题与选官制度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屈超立指出,在科举制度以前的秦汉魏晋南北朝以及元朝的贵族政治时期,世家大族利用其世袭的特权,贪赃枉法,腐败之风延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最腐败的时期。
科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较为彻底地消除了选官方面的世袭特权,对古代社会的廉政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丁韪良在1896年出版的英文著作《中国环行记》中就盛赞:“科举制度是中国文明的最好方面,它的突出特征令人钦佩,这一制度在上千年中缓慢演进;但它需要移植一些西方的理念以使之适应变化了的现代生存环境。当今在英国、法国和美国正在取得进展的文官考试制度,是从中国的经验中借鉴而来的。”
美国学者威尔˙杜兰特在其巨著《世界文明史——东方的遗产》中也指出,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人类所发展出的选择公仆的方法中最奇特、最令人赞赏的方法。科举制度后为西方文官制度所借鉴,其对世界文明的贡献可与四大发明相媲美”。
03英国学习中国科举
早期英国官吏的任免主要实行的是“恩赐官职制”,官员的任用与升迁,不是凭个人的真才实学,而是靠门第出身与对统治者的忠诚,因此非常容易出现弊端,比如买卖官职、任人唯亲等等,伴随而来的就是政治腐败、贪污舞弊、行政效率低落的弊端。
之后随着两党制日益成熟,内阁由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成员组成,政府官职转为执政者拢络政党支持者的分赃工具,所以每次内阁的更替,都要出现一整批政府人员的大换班潮,为政府施政接续带来极大的混乱。
▲英国前首相威廉・格莱斯顿
直到1854年2月,诺斯科特与崔维廉二人提出了《诺斯科特~崔维廉报告》,全称为“常任文官组织报告书”(The Report of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Permanent Civil Service)。
这个报告除了对当时英国官员任用制度的各种弊端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也建议整个文官制度的改革可以借鉴东印度公司考试取才的经验。
《诺斯科特——崔维廉报告》对十九世纪下半叶英国文官问题诊治与建议改革,可以总结为三点,一是建立以通识为基础之公开竞争考选制度,以提供优秀人力资源;二是鼓励文官事业心及功绩观,人力培育以通才为宗旨,绩效良好者优 先逐级升迁;三是减少零散型分权式用人措施所导致的人力缺失,文官考选应予相当程度的集权运作,使初任考试统一化。
另外开放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人力流动,尤其基层辅助性书记职务更应完全自由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