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罗社会闲杂人员,发放高利贷、开设赌场、插手地方建设工程、垄断建筑材料供应、非法采矿……2019年12月10日,安陆市人民法院对董某杰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董某杰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董某杰等人涉黑案审判现场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陆市打掉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层级分明,以安陆市永利商贸有限公司为活动据点,通过强揽高铁工程项目、大肆盗采府河砂矿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攫取经济利益,且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该区域内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一次调查摸底
牵出“地方一霸”
董某杰及其团伙成员,最早进入警方视线是在2018年4月的某天。当时,安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正在南城街道办事处依照工作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调查摸底。
在进村入户的过程中,有若干群众向警方反应:仰棚村村民董某杰,伙同狐朋狗友,在府河段内盗采河砂,砂石车辆将通村道路碾压得破烂不堪,严重扰乱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因为董某杰有过多次犯罪前科,群众提供的这条线索,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在随后的深入调查中,警方发现除了非法采矿,董某杰还涉嫌参与强揽工程、非法放贷、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当年6月,安陆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开始对其展开严密侦查。
董某杰为人凶横、性格暴戾,多次暴力殴打、威胁侮辱对其不满的群众,当地人多闻之色变,因害怕打击报复,而不敢出面指认举证,这也给案件前期侦查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为了不打草惊蛇,保护举报人,专案组民警经常在夜间着便衣、开私车,将证人从家中带至安全隐蔽场所进行询问。
2018年7月25日,在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董某杰被安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同年10月26日,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向安陆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月23日,法院下发判决书:董某杰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然而,警方对于董某杰余罪、漏罪的深挖还远未结束。为全面彻查其违法犯罪事实,安陆市公安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其违法犯罪线索,并掌握了更多有力证据,为日后将董某杰团伙涉黑案办成“铁案”提供了重要支撑。
安陆警方整理董某杰等人涉黑案案件
以公司为“掩体”
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
1985年出生的董某杰,绰号“董老黑”,初中文化程度。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4年12月9日被安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出狱后,他不仅没有收敛,反而以此为资本,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2013年10月,董某杰与柳某合伙,在府城街道办事处开办一家“安陆市永利商贸部”,开始物色、纠集具有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加入,以日用品经营、电器零售为依托,实际从事抵押贷款、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黑恶势力犯罪组织雏形。
2014年上半年,随着柳某的退出,董某杰注册成立了由其一人执掌的安陆市永利投资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不断培植组织势力,董某杰负责整个组织的运行,拥有绝对的权威,被组织成员称为“老大”、“黑哥”,逐步形成了以他为头目,以甘某某、李某、徐某、朱某、郑某某为骨干,以周某某、吴某某、樊某某、余某某、曹某为成员的“头目—骨干—成员”三层塔式结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不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该组织形成了一定的规矩和纪律。为便于管理,董某杰要求部分组织成员朝九晚五,按时上下班,其他人员随时电话听命;同时为组织成员在公司内集中提供一日三餐,在安陆市火车站附近出租屋内提供住宿,并发放组织成员工资及一定的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