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供片
犯罪嫌疑人指认抽打工具。警方供片
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辖区发生一起悲剧,一名12岁男孩入室盗窃手机店内的手机被发现后,遭到其父长达近2小时殴打后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男孩被打抢救无效死亡
父亲投案自首
11月2日2时许,清河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一名12岁男孩因被人打伤入院急救,现已无生命体征。鉴于案情重大,警方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尸体初检等工作,初步查明了案件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安强(化名)与受害人系父子关系,11月1日晚上10时许,因儿子此前盗窃手机的事情,安强十分生气,在家中对其进行教育,使用电源线和跳绳对儿子进行抽打。
当受害人被父亲安强持续殴打近两个小时后,身体出现口渴、疼痛、难受、休克等不适症状,安强与妻子急忙将孩子送往清河林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安强主动到清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为教训盗窃手机的儿子
父亲特地从外地赶回家
警方介绍,12岁受害人于10月15日晚上入室盗窃一手机店内的4部手机,10月27日晚上,受害人的继母发现孩子在屋内摆弄手机,手里玩一部旁边还放着一部,觉得可疑。次日,她领着孩子去学校找老师,最后孩子承认手机是自己偷来的,她便打电话告诉了丈夫安强。
当时正在杭州打工的安强闻听此事后十分生气,联想到儿子曾偷过家里钱,立即买票乘车从外地赶回清河。10月31日安强到家,孩子怕自己挨打,跑去爷爷家有意躲着他爸。
11月2日,安强接儿子回家,当晚,他开始教训儿子,一边使用电饭锅的电源线和跳绳抽打孩子,一边逼问孩子盗窃手机一事。在抽打过程中,电饭锅电源线打折了,安强拿扫把杆接着打,把扫把杆也打弯了,打骂持续近2小时。
直到儿子突然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安强和妻子这才慌了,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将奄奄一息的孩子送往医院抢救。事后,安强后悔不已。
警方介绍,受害人的继母有孕在身,其间曾试图阻止丈夫继续打孩子,但正在气头上的安强没有听劝。
男孩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查孩子脏器没有损伤,颅内没有损伤,有比较明显的外伤,身上有淤血发青的地方,且外伤主要集中在后背和手部,直接导致死亡的具体原因正在做分析,目前还未确定。
目前,犯罪嫌疑人安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另外男孩所盗窃的4部手机已全部收缴回来。
过失致人死亡
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需要等待尸检结果
黑龙江磊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占春认为,犯罪嫌疑人究竟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需要等待进一步的尸检结果,如果受害人自身存在心脏病等基础性疾病,殴打行为本身不足以导致孩子死亡,只是一个诱因的话,就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黑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曲文勇介绍,非原生家庭的孩子,尤其是十几岁到了青春逆反期,加之家长总不在身边,长期疏于管教,很可能会染上一些“小毛病”,这是家庭教育上的缺失,不应该完全归咎于孩子自身。 个别家长动不动就打骂孩子,“棍棒教育”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只会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造成致命的伤害,形成“创伤性心理经验”,他会对周围的人经常动手,等长大成家了还有可能打自己的孩子。在童年经常被父母揍的孩子也会留下深深的心理阴影,将导致人格上缺损,产生暴力倾向,脾气暴躁、偏执或怪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