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清早6:30分,黄山区甘棠镇凤凰村66岁的王某荣骑着人力三轮车在浓浓的雾霭中往城区方向行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上了她的三轮车,王某荣受伤倒地,肇事三轮车迅速逃逸。十几分钟后,又一辆电动三轮车将已经倒地的她碾压了一下。驾驶人马上停车报警,并将王某荣送往医院救治。
黄山区交管大队值班民警现场勘查以后,当即通过调取事发地附近大量沿途监控,倒查肇事三轮车的行驶轨迹。在此后的4个小时里,办案民警通过视频在越来越多的三轮车踪影中细心循踪:肇事三轮车沿黄山区103省道、仙源西路由西向东行驶;三轮车在通过市政大转盘后在一居民小区短暂停留,并卸下一堆物件后继续前行。通过视频发现,该三轮车尾灯右边刹车灯是亮的,左边却不亮,是“独眼龙”;而且由于撞了人,前车灯也脱离了原位,始终只能照着地面。
民警通过询问,掌握了肇事并卸货的三轮车车主是民主村的崔某新等信息,并通过追踪该车行驶轨迹,于案发后5个小时发现肇事逃逸的“独眼龙”电动三轮车就停放在高速公路甘棠收费站附近某检查站内。经仔细检查,三轮车的前车灯由于碰撞掉了下来,右边的尾灯不亮,“独眼龙”属实,完全符合肇事逃逸车辆的特征。经对崔某新询问,他对其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至此,该案件成功告破。
来源:黄山公安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