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被赦免,但前提是必须为朝廷效力,立下战功。大家注意,宋江在小说中攻打王庆、田虎的时候,他们是没有军衔的,属于戴罪立功。甚至攻打方腊的时候,宋江只是一个先锋官,手下将领也是没有军衔。到了攻破方腊,这些人才被封军衔和职务,也赦免了他们的罪过。其实,如果这些人都是张青这种杀人犯,曾经杀了光明寺所有僧侣;或者是孙二娘这种杀人卖肉的恶棍;再说李逵这种变态杀人狂,倒都是罪有应得,没有什么过分。
人们不竟要问:招安后梁山队伍从前的所谓“罪业”可以赦免吗?这在诏书中有明确的说明,既往不咎。须知梁山队伍里的一兵一卒,都是不满朝廷统治压迫而逼上梁山,那个不因触犯法律而平白无故当兵吃粮的?倘若招安没有这一条承诺,是不会成功的。问题是朝廷并非是讲信誉的老实人,他们本是一伙玩政治的野心家阴谋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是他们管用的手法,一张诏书不过一纸空文,随时会撕毁。
果不其然,梁山队伍最终的结局不是很能说明问题吗?到这里,什么孙二娘卖人肉馒头,三阮两童打家劫舍,武松打虎,李逵杀人都成了小人书,算不上什么了。应该说宋王朝只要接受对梁山招安,就表明已经赦免了梁山所有人在此之前所犯罪行,或者在双方谈判招安事宜时,梁山一方必然要将此类梁山人员在此之前所犯的罪行问题提出来要求赦免,朝庭必然在谈判时有追不追究要赦免的明确答复,如要追究那招安就搞不成,双方协商答成统一,不再追究以前头领所如罪行的条件,必然明确在招安协议上有赦免的明确条件,这也是招安协定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