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榷酒制”的施行深入民间,这项制度也变得越来越完善。
在“榷曲区”,承包了官方酒厂的商人需向酒务采办酒曲,使用官方的酒曲进行酿造。如前文中的“七十二户正店”,通常是拥有较多资本的酒商,在他们的旗下亦有不少附属的“脚店”。小规模的“脚店”并不从事酒水酿造,而是进行分销,其模式与现在的“代销点”颇为类似。当然,“榷酒制”的覆盖范围有限,一些偏远的乡村地区无法实行。
所以,官府会对偏僻的地区网开一面,只要店家肯向官府缴纳一年的岁课,就能获得临时酿卖权。这些拥有独立工艺的酒商,往往能酿造出品质绝佳的特产酒水,如《水浒传》中武松在景阳冈上喝到的“三碗不过岗”,就属于这种特产品。至于梁山好汉开设的酒家,所售卖的酒水自然是脱离了“榷酒制”的私酒,他们无需向官府缴纳税金,亦可使用独立的工艺进行酿造,满足众好汉的日常需求。
任何时代的文化崛起,都离不开经济发展。
宋代的酒文化之所以空前繁荣,无疑受到了宋朝经济高速发展的影响。同时,“榷酒制”亦是促使宋代酒文化空前繁荣的重要因素。
毫无疑问的是,“榷酒制”的出台让官方获得了大量酒税。为了赚取酒税,官府自然不会像某些朝代的统治阶层一样限制酒水经营,反倒会大力推动酒水消费,促进酒经济。熟悉酿造工艺的朋友都知道,酒水的成本较低,产生的利润却相当高,所以,宋朝时期的酒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头戏。
《宋史》记载:
“太宗即位,以赦复授旧官。时初榷酒,以承恭监西京酒曲,岁增课六千万。”
到了天禧年间,酒税的收入已占了国家总税收的六分之一。
可以说,酒税支撑了两宋时期的军费开支。
利益之下,宋代统治者格外看重垄断酒业所带来的巨额收益,所以,做出了一系列推动酒类消费的措施。
首先,朝廷鼓励正店和脚店进行促销,店铺为了争取顾客纷纷打出招牌,或招揽歌妓为酒客提供服务,刺激消费;
其次,朝廷对酗酒者的处罚措施降低,统治者鼓励酒客聚众群饮,还常常在宫廷中召开酒会。
或许一些朋友在《水浒传》、《金瓶梅》等小说中看到宋代官方在执行“榷酒制”时的一丝不苟,认为这种制度影响了宋代酒文化的发展,否则,宋代的酒文化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谬误,持这种观点的朋友显然看待“榷酒制”的角度不够客观。虽然宋代继承了汉代的“榷酒制”,但其他朝代亦存在“榷酒制”,且宋代的榷酒法制并不严格,比其他朝代宽松得多。
宋代商业高度发展,以至于打破了“士、农、工、商”中商人垫底的传统格局。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所以,榷酒法制的内容也与前朝大不相同。
根据文献的记载:
五代时期私自制作酒曲超过五斤者斩首弃市;
到了建隆年间,宋廷认为五代的律法太过严苛,所以,将制作酒曲判处死刑的标准提高到十五斤;
天禧年间,朝廷颁布了“诏自今犯酒、曲等有死刑者去之”的法令,废止了经营私酒判处死刑的条目,改为刺面流刑。
从这里可以看到,在其他朝代私营酒水或私酿酒水是一项必死之罪,到了宋代死刑被改为流刑,这显然是宋代法制的进步。此处足见统治者对工、商阶层的态度转变,以及工商业者社会地位的显著提高。
“买扑制”和“榷酒制”并行,使宋代官营酒坊遍布各地。不过,虽说官方酒业占据主导地位,但朝廷仍为民营酒业留下了充足的发展机遇和生存空间。例如,开设脚店的老板虽然没有权力酿造私酒,但可以通过批发经营官酒进行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