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这个孩子长至五岁,又被作为人质,押运到了权势方所在地。而她,以尼姑的身份始终相随,暗中给孩子找老师,教孩子学习成才。
古代日本女人,生来就是为了男人
在日本,德川幕府的法律明文规定,武士家生了男孩定要报告,生了女孩则无须报告,是不算数的。既然女子不算家庭成员,自然也元权继承家的财产与俸禄,就连结婚时带到夫家的嫁状,也要归丈夫管理,没有男孩的家庭一般都收养养子来继承家业。女子的生命也是卑微的,在贫穷的家庭中,女孩常常被出卖,在杀婴弃婴盛行的年代,首先遭殃的就是女孩。
女子从小所受的教育就是为了让她们顺从自己这种“生来卑贱”的命运。在武士家庭中,男子从小学习武艺,以便将来能上战场;女子则从小努力培养柔顺的性格、文雅的举止,学习将来嫁人为妻所需具备的操行。封建时代,对女子来说谈不上文化教育,广大劳动妇女都是文盲,就是有钱人家少数识字的妇女,从小读的书也都是《女大学》之类的女训书。这些书的内容大体都与中国的“女四书”、 《女儿经》之类的女教科书相同,都是宣传妇女生来卑贱,教育妇女要守本分,好好地养儿育女,侍侯公婆,服从丈夫,当好家庭的奴隶。说什么“大凡妇女在心忖亡的毛病是不柔顺、怒怨、长舌、贪心和智浅。她们十之七八有这五种毛病,这是女人不及男人的地方。” “女人属阴性,和夜晚一样黑暗,所以女人比男人愚笨,……遇事都要屈身从夫”。女子完全没有权利掌握自己的命运,任凭摆布。
丈夫是婚姻家庭生活的轴心,夫为主,妻为奴。《女大学》告诫道:“妇人别无主君,以夫为主人,敬谨事之,不可轻侮,妇人之道,一切贵在从夫,对于夫之词色,须殷勤而恭顺,不可以怠慢而违抗,不可以奢侈而无礼,此女子第一之任务也;夫有教训,不可背叛,有疑问时,须询诸夫,安然从之,夫有所问,须正答之,其回答疏慢者,无礼也,夫盛怒时,须畏而服之,不可强谏,以逆其心,女以夫为天,不可反叛逆夫,受天之罪”。
女子未婚之前,一切都要听从父亲,为拯救家的困境而牺牲自己甚至身陷苦海(指充当妓女)的女子被誉为孝女,而与自己的意中人相爱却是大逆不道。嫁给什么样的人,什么时候结婚,均由父母做工,自己无权过问。
不仅是家庭的奴仆,还是生育工具
女子一旦出嫁,就不仅是丈夫的妻子,而且是夫家全家的媳妇与奴仆,每天起早贪黑地劳作家务,就是吃饭,也要先伺候丈夫及全家人吃完后自己才能吃。
婆媳矛盾,在日本的封建家庭中入户作祟。婆媳虽同是女性,但二者之间却是一种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在当时的日本家庭中,婆婆打骂儿媳是家常便饭,甚至还发生婆婆杀死儿媳的事情。媳妇对婆婆的蛮横无礼和暴行只能逆来顺受,不能顶撞反抗。
实际上,哪怕是在德川之后武士道盛行时期,日本女人的地位也有两面性:一方面,女人无条件服从男人,男人对女人鄙视,甚至奴役她们,一个懦弱的男子,即使娶了性情强悍的妻子,在人前,妻子也一定要做出温顺的样子,而一对夫妻再恩爱,只要父母不喜欢媳妇,丈夫也完全有义务抛弃妻子;另一方面,女人的地位又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旦女人成为了母亲或婆婆,掌控了家里的财政大权,女人在家庭里的地位其实就相当高了。
来自于富裕家庭的妻子,不得不与一个或者更多的妾分享她们的家或者至少她们的丈夫,17世纪,在盛行佛教的中国和高丽的体系中形成了模式的纳妾制度,在日本得到很好的发展,而日本还有全面的规矩加以制约。
无论是妻子还是妾,双方都不一定是敌对的,纳妾普遍,而且许多妻子都养在纳妾的家庭中,妾自己常常又是妾的女儿,妻子和妾都知道规矩,也都知道违背规矩的后果。
妾有着佣人一样的地位,永远都不可能取代妻子的地位,即便是要娶他们的鳏夫或者单身汉也不可以这样做。如果妾被带入到家庭中生活,她就得服从妻子的权威,不能侵犯妻子的地位。但即便这样,也不代表妻可以与那些人性的,带有手段的妾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