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书中,金国承诺归还宋朝燕京和涿、易、檀、顺、景、蓟六州,由于涿州和易州为宋朝独自占领,已在宋朝的控制之下,所以,金国实际上只归还了四州之地。
此外,誓书还约定了宋朝缴纳的岁币和代税钱数目,以及双方交往的一些事宜,如互不接纳对方潜逃人员;边界人员不得为间谍,打探军情;边界州县不得擅自阻碍道路;有军事行动时,要通知对方等等。
宋金双方定于四月十四日交割燕京,杨朴临走时,再次索要粮食20万石。
徽宗兴高采烈派人接收燕京时,却发现只得到一座空城。
引用资料:
(1)《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三
(2)《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三
(3)《三朝北盟汇编》·卷十六
(4)《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