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国内文化落后。秦国与戎族混杂,处于农耕游牧文化交汇地带,文明礼仪的价值约束不同于东方六国。例如:秦人家庭主张集体生活不分家,有按照游牧时代住帐篷的传统,公公婆婆、儿子媳妇、兄弟妯娌有时居住在同一间屋里,这在东方六国看来极其荒唐落后,称之为:“秦与戎翟同俗,不识礼义德行。”
这些问题相互交织,摆在刚刚继位的秦孝公面前,该怎么办?
秦孝公拿出了自己的施政方案:
外围强敌环伺,需要富国强军。
内部政治混乱,需要君主集权。
国内文化落后,需要法令督导。
三
秦孝公上任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发布求贤令。
孝公提出:“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意思是说,谁能够帮助秦国强盛起来,我就给他高官,赏给他封邑。
秦孝公的选拔人才范围是“宾客”和“群臣”,也就是六国来的“宾客”排在前面,本国的“群臣”也欢迎献计献策,这种面向天下、不拘一格招募英才的气魄,隐含着秦人奋发图强、实用理性的文化底蕴。
“吾且尊官”有吸引力,但不是关键,核心是“与之分土”。秦孝公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许下分土诺言的国君,这个承诺对于天下所有怀才不遇的谋臣武将都有极强的吸引力。此时正是诸子百家兴起之时,法家、儒家、墨家都在各国奔波,寻求舞台。秦孝公的招贤令引来了中国历史上公认的第一位成功改革家商鞅(原名公孙鞅,因秦国封地商邑,后人称之商鞅),商鞅变法不仅实现了强秦,而且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结构,后人对于中国历史总结的“百代都行秦政制”,“秦政制”即指商鞅当时推行的诸多变法措施。
商鞅善于审时度势,长于分析他人心理,有自己的谋略主见。他受魏国李悝变法的影响,认为只有法家才能够强国富民,便来到魏国拜在丞相门下做宾客,一方面学习法家思想,一方面等待建功立业的机会。
丞相很欣赏商鞅的才干,便向魏王推荐重用商鞅,但魏王不以为是。丞相又向魏王建议,如果不任用商鞅,那就杀掉此人,以免为患。魏王依然不置可否。丞相病重,他珍惜商鞅之才,便把自己给魏王“杀掉商鞅”的建议告诉了商鞅,叮嘱其尽快出逃。商鞅却认为:“魏王不会追杀我,他如果听你的建议,就会任用我,他不任用我,怎么还会追杀我呢。”
最后的结果证明,商鞅分析精辟、判断准确。
商鞅在魏国听到秦孝公广纳贤才,于是带着一部《法经》前往秦国,为了能尽快见到秦孝公,他便找到秦孝公最宠幸的太监安排见面。商鞅寻求太监帮助之事多被后人批评,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文人君子大都不屑与太监之流为伍,所以有后人认为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重行不重德,也就注定了他最后的悲惨下场。
商鞅见到秦孝公,先后经历了四次“面试”才获得孝公肯定。
商鞅第一次讲上古时期黄帝、尧舜的“帝道”,孝公昏昏欲睡。第二次讲夏禹、商汤、周文武王的“王道”,依然不受认可。第三次讲春秋五霸的“霸道”,孝公才有了兴趣。第四次讲“强国之术”,两人席地而坐、相谈数日。
秦孝公对商鞅的思想才华和治国方略终于认可,便力排众议,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全权主持变法。
四
公元前359年至350年,秦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变法法令。
孝公变法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围绕富国强军,推行奖励耕战、军功爵位制等;
围绕君主集权,推行废除领地、建立郡县、废井田平税赋、废除贵族特权等;
围绕法令督导,推行十五连坐、大家庭强制分家、奖励军功严禁私斗、统一度量衡等举措。
变法过程本质是国家精神文化重新塑造、社会阶层地位重构、物质财富重新分配的一个过程。变法必定会触及某些团体利益,当这些既得利益团体反对改革者的变法时,谁最终斗争胜利,谁就会决定变法的走向。
秦国变法首先以“立木为信”实现令行必从,树立变法权威;其次太子犯法惩戒师傅的事件,遏制打击了贵族阶级对于变法的抵制。在孝公全面主导、商鞅强力推行下,这种先推行经济变革、再实施政治变革,同步把变法措施法制化、制度化,树立法制权威的方式方法,共同确保了变法成功,秦国综合国力迅速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