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一小区租客停车费超业主20倍?业委会表示停车位紧张实属无奈

2020-11-04 04:01:34 作者: 徐汇一小区租

因为停车困难,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的安全隐患,居民停不到车,就随处乱停,消防通道、救护车通道被堵是常有之事。因此,物业早有决心要解决这个问题。

“停车新规”最大的争议的问题在于价格,不少的居民都质疑,这样收费是否合理?对此,物业方面也表示,政府放开了小区停车费,不再设指导价,同时这个价格通过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的,并不是物业制定,费用也都是用于居民,物业仅收取管理费。不过物业直言:这个价格实际意思就是拒绝租客和外来车辆停车。“利用价格杠杆控制车辆数量嘛。但是我们的价格也都是合规的。”

居委

呼吁小区居民多献策,解决停车难

除了物业之外,长桥四村的居委同样也表示,小区的停车问题始终是他们“心头的结”,“这不单单是我们小区的问题,几乎所有的老旧小区都有这个问题,我们一直在想办法解决。”实际上,2019年小区已经通过综合治理开拓了近200个新的停车位,从340个车位拓展到了510个,但还是远远不足以满足居民的需求。

居委更希望通过居民自治的方式,辅助居民找到最适合小区的方案。“所以这次也是业委会牵头,全体居民投票的结果。”居委书记告诉记者,居委、物业都对投票进行了监督,确保投票过程的真实,采集到的居民样本也都超过了三分之二,符合相关的规定。

“确实也有很多租客、业主到居委来诉苦,说新的方案不合理。”居委也承认,这一部分的声音也不能忽略,但是目前来看,这个方案是最好的,之后还会继续想方案对策,尽可能地“开源”,也呼吁更多的居民,站在全体居民的立场上,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方案,共同讨论如何建设美丽家园。“以前也有居民提出立体车库、地下车库的方案,但是由于现实原因没有操作下去,希望能有更多的思路给我们提提意见,我们也逐步改进。”

[律师说法]

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租客是否享有和业主一样的权利?这份业主投票通过的决定又是否具有效力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

葛志浩表示,要从两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第一个是程序问题,如果业委会通过的这项决议是经过了合法的程序得出,那么这份决定应该是有效的。

第二个是从实体权利角度来看,业委会的决议目的是优先为业主提供停车位,虽然从价格来看对于租客不太公平,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种决议是允许的,尤其是小区的停车位数量本身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停车位应当优先供业主使用。在这个方面,业主和租客在小区里的停车的权利是不一样的。